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6年,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16年,根据市县机构改革调整方案,设立正科级的“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同时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县政府门户网及原加挂在县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有关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中心下辖7个内设机构和二个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即办公室、行政审批指导股、效能督查股、网络信息股、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股、工程建设和国有土地资源交易股、财务股,平江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加挂“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牌子)、平江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参公人员16人,事业编制9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644.5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95.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77.96万元,调整追加166.63万元。
全年支出70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9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44.0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4万元)。项目支出520.72万元(含行政审批大厅运行经费150.44万元,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350.06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20.22)。
本年度三公经费总计2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0.45万元,公务接待13.23万元,比上年增加30%。
本年度经费结余21.67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门户网改版升级质保金5万元;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质保金7.4万元;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硬件设备安全证书更新应付款4.3万元;市政府拨款指定对南江、三墩两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支持资金3万元;扶贫村、新农村建设村、帮扶企业、社区年终慰问1万元,其他应付未付款及日常零星支出0.97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年末总资产2437.79万元,其中库存现金0.73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5.3万元,其他应收款款1629.28万元,固定资产783.68万元,无形资产18.8万元。
年末负债合计1613.64万元,全部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及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
年末净资产合计824.15万元(其中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21.67万元,资产基金802.48)。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学习:组织单位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部门决算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
2、成立工作班子:成立以“政务中心”主任为总负责人,主管财务的副主任牵头,办公室和财务室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班子,承担本单位部门决算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具体工作:一是严格按进度、按合同约定组织资金支付;二是严格清理往来款项,做到应收尽收,应付尽付;三是及时报账、记账、算账、编制财务报表,做好收支结转与年终结转;四是利用部门决算软件如实填报各项数据,生成决算数据,按时上报县财政局相关股室。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收入支出变化较大:主要是因启动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及政府门户网改版升级项目,从政府性基金征收工作经费及非税任务超收分成中安排了95.2万元政府性基金用于项目建设。
2、年末实有人数增幅较大:本年度新增人员3名,都是因工作需要通过县编办、县人社局同意,并办理了调入手续。
3、本年“三公经费”增幅超过30%:主要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优化办职能划转及交易中心升格过程中,省市领导调研及周边县市参观学习较多;二是配合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力度加大,下村用车及村级来客较多;三是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年内召开平江县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接等省市媒体较多。
4、项目支出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占工资福利支出比例超过30%:主要是在“行政审批大厅运行”项目中列支了年度目标管理评先评优及年终考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