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大公开、大服务的工作思路,纵深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主要作法是:
1.制订下发《平江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平政办发〔2020〕5号),以县政府门户网为第一公开平台,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契机,开辟“一端一热线、一栏一卡一指南、一屏一播一触摸”等公开方式”。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部按照受理、登记、发函转办、回复、回访程序办理,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2.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实际,开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复工复产政策兑现服务等4个专题,并同步“平江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坚持每天发布疫情动态。
3.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现状,制定《平江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并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规范,关停政务新媒体39家,按政策要求保留13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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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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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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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 |
152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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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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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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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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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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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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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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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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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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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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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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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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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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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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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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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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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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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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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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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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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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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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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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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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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保障能力还有待提高,与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还有待提高,“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全域通办”等政务服务事项还有待不断优化。三是政务公开队伍素质、业务亟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工作流程,保障人员经费,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二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能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深化党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业务素质,激发党员干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热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国务院、省市加强对县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对基层政务公开什么?怎么公开?怎样把握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能有较为准确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