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2023-2352930
  • 发布机构:县城管局
  • 生成日期:2023-10-19 12:32:51.0
  • 公开日期:2023-10-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建设生活和谐宜居环境的评价意见

来源:县城管局 2023-10-19 12:32
| | | |

  2023年以来,平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中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的精神要求,在平江县县委县政府和平江县城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绿色家园、生态平江、和谐平江”为目标,坚定实施“生态兴城、绿色兴城、旅游兴城”的城市战略,充分发挥平江城区山绿、水蓝的资源优势,依山建园、傍水造景,构建了园林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宜人的格局。围绕“山水新城,大美平江”的目标开展绿化建设,根据平江县城区现有的景观特色,充分利用平江县城区山、水资源,构筑平江县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在2022年的基础上又上升了一个新台阶。2023年我县公园绿地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3.1%,建成区绿地率40.0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27㎡,绿化工作情况优秀,成效显著。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始建于公元809年,位于湘鄂赣三省交界处,下辖2个街道、18个镇、5个乡,一个国家级工业园,总面积4125平方公里,2021年,平江县户籍人口111.33万人,常住人口94.53万人,是全国著名的将军县、老区县,也是一个地域大县、人口大县、生态大县。县城位于汨罗江畔,青山绿水环抱,周围山丘逶迤,汨罗江呈“S”型绕城而过,古有“碧潭秋月”、“秀野春光”、“九曲清池”等自然景观,今有汨罗江沿江风光带、平江起义纪念馆、湘鄂赣纪念馆等人文景观,有国家森林公园幕阜山之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福寿山之幽、国家地质公园石牛寨之奇,生态环境优美,是一块绿色的沃土,森林覆盖率达65.6%。

  二、具体举措

  (一)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较为健全

  我县自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以来,大力开展园林绿化建设,牢抓园林绿化管养水平,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为抓手,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遵循“精益求精、精细管理、简约清爽、经济高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要求,为落实县绿地系统规划、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绿化建设管理养护水平,修改完善了《平江县城镇绿化绿线管理制度》《平江县中心城区绿化苗木栽植细则》《平江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度;出台了《平江县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平江县园林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平江县公园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园林建设工程绿化配套达标监督检查,对绿化配套不达标的建设工程进行了严格的查处,加大了处罚力度;在绿化工程管理行业,推行了绿化工程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和质量监督制度,维护了城市绿化市场秩序,确保了绿化工程质量。在园林绿化工作中实行了统一管理的办法,城区绿化建设的规划、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建设、养护管理,由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各负其责。随着城市绿化建设快速发展,城市绿地面积不断增加,为适应城市需要,园林部门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依据《园林绿化养护考核细则》《园林养护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加强培训,充实人员,全面提升养护队伍素质并合理安排,精心养护,切实提高绿地养护质量;在绿化养护管理上坚持做到精细管理每棵植物,同时结合我县的生态条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养护计划,使全县的园林绿化事业得到更快发展。同时园林部门紧密结合园林养护管理工作的实际,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的特点,确定植物保护和绿化养管工作重点,有力促进了城区园林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紧紧围绕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和打造森林城市这个中心目标,为建设功能完美、空间精美、品味醉美的城市环境,团结拼搏,奋力作为。

  (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能够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开展

  1、园林建设养护资金方面:近年来,我县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向政府、单位筹集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在维护好原有园林和绿化的同时提质改造,服务于民,积极创建新的绿化和园林景观,并积极推进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评选活动,督促各单位实施门前和庭院绿化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镇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确保了城市园林绿化的资金需求。近三年以来,城镇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养护资金逐年增加,促进了平江县园林建设事业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县投入绿化建设资金5602万元、养护资金1588.9万元,相继启动建设了大众风光带、启明文化广场、甲山河风光带绿化工程、简青故居、大仙山公园、城区绿地绿化提质等大型绿化工程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汨罗江风光带绿化为基础,以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为重点,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以居住区、庭院绿化为依托,以街头游园绿地为点缀,点、线、面相连接的绿地系统,提升了城市品味,成为县城一道亮丽的风景。对道路两侧绿化带补植开花小乔木,对道路节点添植了景观树,形成了园中有苑、一步一景、引人入胜的景观品赏效应。绿化景观效果明显,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充分体现了我县山水园林的地方特色。

  2、科学研究方面:我县十分重视园林绿化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牢固树立“科技兴绿”的基本理念。近三年来,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得到落实,平江园林绿化成效明显。绿化中心与中南林学院、湖南农业大学立足平江实际,积极开展园林绿化科研课题研究,广泛普及和推广园林绿化科普知识和技术,如各类园林植物修剪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微量元素施肥技术、园林美化技术,园林树木在园林建设中的作用等,不断引进驯化繁育园林新品和培育改进乡土树种,取得显著效果。如培育改进乡土树种“德字一号”油茶、引进培育美国红火箭紫薇、欧洲红果冬青等;

  (三)重视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在园林绿化建设中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弘扬地方传统文化

  平江县具有深厚的诗词文化、红色文化等历史文化底蕴,保留着一大批地域、历史、人文风貌特色,县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城市历史风貌保护工作。

  为了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与历史风貌保护的关系,加强平江县历史风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平江县文广局从新制定了《平江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于2014年5月26日经平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实施。此《方案》明确了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域、规划依据、目标、功能定位、风貌特征等内容,同时要求县发改、文广新、公安、财政、人社、国土、住建、水务、工信、交通等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县历史风貌保护,因地制宜的实施对我县历史风貌修缮和开发。保护县城历史风貌应遵循一下原则:

  1、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充分认识文物古迹和历史环境的不可再生性,拓展历史文化保护的对象,保护反映真实历史信息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文物古迹及周边环境。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本体的周边环境,历史城区的整体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整体彰显名城风貌及历史文化氛围。

  3、合理永续利用的原则。在保护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强调文化的传承和复兴,加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与现代城市功能的有机整合,促进历史文化的合理永续利用。

  4、彰显历史文化特色的原则。保护富有平江县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遗产,通过河湖水系进行串联整合,整体彰显平江县历史文化特色。

  目前我县的铜像广场(平江起义旧址)、简青公园(中共平江县委旧址)、花果山公园(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启明文化广场(启明女校旧址)等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均依照特有历史、人文特色修建,在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弘扬地方传统文化等方面起着较为积极的作用。

  三、重要成效

  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提升了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宜人的格局。截止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18平方公里,城区人口18.89万;我县公园绿地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从2020年90.48%增加到2023年93.1%,建成区绿地率从2020年38.2%增加到2023年40.0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2020年11.64㎡增加到2023年12.27㎡,绿化工作成效显著。平江具有优美的生态资源,良好的自然环境,深厚的历史底蕴,是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创建县、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

  近2年内(申报当年及前一年自然年内,下同)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未发生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和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等行为,未被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