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区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月情况
汇 报(2016年4月)
一、禁炮工作基本情况
1、4月1日,局禁炮队在副大队长林峰同志带领下,利用测炮仪,对县城74家烟花鞭炮经销店铺进行检查,共收缴礼炮5个,鞭炮11挂,于4月2日在公墓山将收缴的烟花鞭炮集中销毁。
2、随着县城区快速发展,规划区域不断扩大,原定的禁售、限放烟花鞭炮范围已无法满足广大市民宜居需求,如城关镇的北城村原来以秀野大道为界,该村以北为非禁炮范围,存在“一村两制”的矛盾,执法过程中,群众反响强烈,要求能一视同仁;又如原来以县城规划区红线为界,红线以外的为非禁炮范围,但在靠近城区周边生活的市民依然能听到隆隆炮声,职能部门经常接到投诉、举报电话,欲禁不能。为有效加强县城区及周边村烟花鞭炮的安全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政府领导的要求,于4月13日召开了扩大县城区禁炮范围协调会,城管局局长叶和阳、副局长刘爱军、执法二大队大队长唐安民,城关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李澍、三阳乡人大主席李三元及相关人员共9人参加会议,会上,叶局长指示:一要充分调动村级力量,加强村级禁炮管理。二要集中各方意见,尽快形成扩大城区禁炮范围方案;刘爱军副局长综合大家意见后,最终决定,将城关镇各社区、村全部纳入禁售、限放烟花鞭炮范围;三阳乡禁售、限放烟花鞭炮范围,以村划分为四大片区,即:仙江片、平源片、戴屏源片、潘坳片,以上范围内均不得设立烟花鞭炮销售店(点),限制燃放烟花鞭炮。并强调,一是有违必究,查到就罚,凡是创建专干主动反映举报的,要实施奖励。二是村干部要担责,责任到组,由所辖乡镇负责落实。三是扩大范围确定后,统一组织召开创建专干会议,提出相关要求和规定。
二、违规燃放及时制止情况
1、三阳村吸取前段时间有人打路祭时,违规打鞭的教训,及时成立了“制止‘打路祭’违规燃放鞭炮工作队”。
2、在4月7日、4月16日该村村民刘某兰、余某辉送葬时,工作队提前介入,在送葬队伍出行前,将所有准备打路祭的鞭炮全部收缴。
3、4月18日,书院社区居民余某兴儿子结婚,社区干部全程监控,确保了户主在婚礼全过程都没有违规燃放烟花鞭炮。
4、4月21日,井�{社区“隆鑫汽修厂”开业,获知店主准备打鞭庆祝,社区主任钟鹏辉和禁炮专干李向红立即赶赴现场,有效制止了燃放鞭炮的行为。
5、4月23日、24日,城关镇乌龙庙做菩萨寿酒,禁炮办获悉情况后,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值班、提出要求,并选派4名禁炮队员联合城关镇城郊村、画桥社区创建专干,从早6点到晚上9点,全程管控,轮流蹲点值守,有效防止了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的行为。根据群众举报禁炮队员和创建专干提前行动,及时制止了5起违规燃放的行为,分别是:4月23日上午6:30成功阻止周某违规燃放鞭炮一起;7:20分成功阻止李某违规燃放鞭炮一起;4月24日上午8:30成功阻止李某违规燃放鞭炮一起;10:36分成功阻止程某违规燃放鞭炮一起;10:56分成功阻止现场违规燃放鞭炮一起。
三、违规燃放查处情况
本月查处违规燃放烟花鞭炮8起:2016年3月29日09:00张某武在城关镇三阳村,因送葬打路祭;2016年4月1日19:00徐某明在城关镇城郊村,因祭坟;2016年4月1日21:00喻某蓬在三阳乡长冲村,因乔迁;2016年4月3日09:00李某活在三阳街,因送葬打路祭;2016年4月8日曹某波在城关镇三阳村,因项目开张;2016年4月9日19:00陈某嵘在城关镇三阳村,因购车;2016年4月18日20:30吴某洲在三阳乡大西村,因购车;分别违规燃放烟花鞭炮一次。
四、媒体曝光情况
本月在平江电视台曝光以上违规燃放烟花鞭炮7起。
五、群众举报及治安拘留情况
群众举报违规燃放8起;本月无因违规燃放而治安拘留的人员。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