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及飞灰填埋库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承担“平江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及飞灰填埋库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平江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及飞灰填埋库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岳阳市平江县瓮江镇塔兴村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496.42万元,平江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及飞灰填埋库区项目建设规模约19.19万m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垃圾坝、渗沥液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防渗系统、监控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工程建设单位: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讯地址:平江县汉昌街道三犊源路13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瑾芳
联系电话:18173033307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30-8862066
通讯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畈路102号40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REqL0mymMYkMauP8hLZJw
提取码:ywj9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整理采纳与回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