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1年5月,是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并报岳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的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39人,现实有人数163人,城市协管人员60人,退休人员6人。今年,我局坚持以提高行政效能为中心,以经济强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增收节支。经过共同努力,全年收支基本平衡。其具体分析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7年我局全年总收入2003.12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089.57万元(年初县财政预算股下达我局预算经费1018.77万元,年终工资追加70.80万元),项目收入913.55万元,具体包括:城市绿化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460万元、协管员经费180万元、解决广场整治及禁炮经费80万元、制服经费22.1万元、垃圾场问题处理补偿资金87.16万元、老垃圾场后续经费10万元、非税超收收入及办案经费62.14万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奖金5万元、事业单位清理吃空饷辞退人员一次性补偿费7.15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总支出2003.12万元(基本支出1089.57万元、项目支出913.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105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4.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9.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4万元。
各项支出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收支两抵,全年基本平衡。
四、非税执收情况
我局本年非税收入共计127.4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45.75万元,罚没收入48.46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21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完成财政下达的征收任务,及时足额上缴。
五、往来情况
我单位年末加强了往来清理工作,做到专项资金不滞留、不占用,余额主要构成是本年度未完工结算的项目资金余额。
六、说明事项:1.由于工作疏忽,2016年将决算报表封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成了国家机构,现改成公共设施管理业;2.我局2015年人员编制数为143人,但2016年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安排,编委重新核定我局编制人数为139人,精简4人,但2017年1月,我局服从上级安排,接收退伍安置人员5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导致我局实际人数达到163人;3.我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借用平江县人社局的老办公楼办公,没有新建自有的办公场所,对现在所在的办公场所也没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