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度财务决算说明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1年5月,是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并报岳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的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43人,现实有人数176人(正式干部职工116人,城市协管人员60人),退休人员2人。今年,我局坚持以提高行政效能为中心,以经济强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增收节支。经过共同努力,全年收支基本平衡。其具体分析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5年我局全年总收入1571.95万元,其中基本收入719.97万元(年初县财政预算股下达我局预算经费531.34万元,年终工资追加188.63万元),项目收入851.98万元,具体包括:城市绿化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373万元、路灯维修及电费46万元、协管员经费180万元、禁炮经费27万元、垃圾场问题处理补偿资金119.53万元、兑现平政办函(2014)144号政府工作报告考核奖励0.45万元、非税收入征管补助经费3万元、非税收入超收返回40.5万元、办案经费8.5万元、年初预算三城同创工作经费50万元、建设市场管理和监督款4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5年我局全年总支出1571.95万元(基本支出719.97万元、项目支出851.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583.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83万元。
各项支出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收支两抵,全年基本平衡。
四、非税执收情况
我局本年非税收入共计115.3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70.22万元,罚没收入12.67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2.43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完成财政下达的征收任务,及时足额上缴。
五、往来情况
我单位年末加强了往来清理工作,做到专项资金不滞留、不占用,余额主要构成是本年度未完工结算的项目资金余额。
相关附件
附件二:收入决算总表-财决03表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