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1年5月,是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并报岳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的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39人,现实有人数155人,城市协管人员60人,退休人员6人。今年,我局坚持以提高行政效能为中心,以经济强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增收节支。经过共同努力,全年收支基本平衡。其具体分析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总收入1914.12万元,其中基本收入929.63万元(年初县财政预算股下达我局预算经费916.21万元,年终工资追加13.42万元),项目收入984.49万元,具体包括:城市绿化及基础设施维护经费545万元、协管员经费160.77万元、禁炮经费20万元、制服经费25万元、垃圾场问题处理补偿资金129.53万元、非税超收收入及办案经费84.69万元、园林城市创建经费10万元、乡村夏季旅游节经费6万元、县直部门争资奖励经费3.5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总支出1914.12万元(基本支出929.63万元、项目支出984.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107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4.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万元。
各项支出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收支两抵,全年基本平衡。
四、非税执收情况
我局本年非税收入共计162.3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59万元,罚没收入46.24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7.09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完成财政下达的征收任务,及时足额上缴。
五、往来情况
我单位年末加强了往来清理工作,做到专项资金不滞留、不占用,余额主要构成是本年度未完工结算的项目资金余额。
六、说明事项:1.我局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19556元,比上年增加6046元,增幅比率5.33%,增加原因是由于执法车辆超负荷运转,老化严重,维修费及燃油费相应增加;2.我局2015年人员编制数为143人,但2016年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安排,编委重新核定我局编制人数为139人,精简4人,但2016年1月,我局服从上级安排,接收原启明宾馆人员16人,退伍安置人员30人,导致我局实际人数达到155人;3.我局2016年利用城建投拨入专项经费购置并安装城管指挥设备一套,价值585392元,固定资产增幅较大;另外,我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借用平江县人社局的老办公楼办公,没有新建自有的办公场所,对现在所在的办公场所也没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