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2646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8-19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8-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明确城管局执法大队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城管局 2015-08-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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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强化担责意识,促进我局城管提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城市管理水平的大幅提升,现将我局执法大队的工作职责具体明确如下:
    一、执法一、三大队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管辖路段店铺进行监督管理,对商贩违规占用人行道或其它场所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和依法查处;
    (二)负责对管辖路段的临时疏导点进行规划和管理,对规定区域内随意设置摊点的游商零贩进行文明劝导和依法查处;
    (三)负责对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监督,同时协助做好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文明劝导和依法查处;
    (四)负责对商业噪声污染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和依法查处。
    (五)负责宣传促销活动的监管与执法;
    (六)负责及时制止乱涂写、乱拉挂、乱张贴、乱(五)负责宣传促销活动的监管与执法;
    (六)负责及时制止乱涂写、乱拉挂、乱张贴、乱堆放等影响市容的违规行为;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和依法查处;
    (七)负责反馈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乱停乱靠、禁炮、殡葬以及门店装饰装修方面的信息;
    (八)负责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执法二大队工作职责
    (一)负责城区内的禁炮宣传和对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电子气炮、气鞭的查处工作;
    (二)负责城区规划区的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包括规范和指导建成区内建筑工地新建冲洗平台,督促渣土运输车辆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运输,并按指定地点消纳,同时对违规运输、超载等现象进行依法处理;
    (三)负责协助民政局、城关镇等单位对城区违规治丧行为的规劝,对占用城区街道、人行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地搭设灵棚、安放遗体、摆设花圈或者从事其他丧事活动的,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四)负责指导夜宵摊点有序设摊、文明经营,严格控制出摊、收摊时间和设摊面积;防油措施和环境卫生保洁到位,防止造成污水横流等污染环境的现象;
    (五)负责对机动车辆的规范停放进行宣传,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的行为;
    (六)负责做好城区路面的保洁工作;
    (七)参加局统一组织的集中整治行动;
    (八)负责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