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2020-1661052
  • 发布机构:县城管局
  • 生成日期:2020-02-24 16:11:25.0
  • 公开日期:2020-02-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20年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来源:县城管局 2020-02-2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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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业经营和非商业行为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粉尘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作业,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指定地点销售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人行道乱停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依法对城区内人行道的停车进行规范管理。

7、行使全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破损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对全县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城市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3、负责本系统内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各种规费和公共资源出让收入。

4、负责城区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

5、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6、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树木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7、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县城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垃圾、渣土及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县城内条幅、标语、牌匾、街路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归口管理县垃圾处理厂。

8、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9、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制度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县燃气市场;负责县本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燃气器具的安装与维修以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持证上岗资质检查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统一管理、审批、呈报系统内部干部调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政策性人员安置、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工会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上级工会部门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职工的工会待遇、会费收取和维护职工权益工作;负责全局职工家庭婚、丧事宜的通知并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困难家庭救助,五好家庭评定;负责公租房申请、分配以及组织全局群众活动;负责开展全局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工作、工、青、妇和老年工作。

(二)办公室(加挂“智慧城管管理股”牌子)

工作职责:负责文件起草、文件收发、会议筹备和史志、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创建、扶贫和相关工作信息收集汇总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对局属各单位的工作对接安排,对上级各项工作任务包括重点项目、重要部署分解落实和文件传达,对上级的各项检查考评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城管局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负责上下横向接待和食堂管理及公车调配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的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三)纪检督查室

工作职责:负责全局各单位的日常考勤、工作考评和各项工作制度及交办任务的督查落实;负责督促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落实;对接战线纪检组,并协助办理违纪案件。

(四)政工人事股

工作职责:负责人才培养招聘、编制年度人事计划;负责结合机构改革核定人员身份和做好工资套转工作;负责党建、思想意识形态和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局财务预算决算编制、经费支出审核、财务会计、非税收入计划编报和执行及票据监管工作;负责对各二级机构的财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局财务制度的执行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的事项办理;负责实物采购和物品出入库的保管、装备登记及国有资产管理,协助办公室负责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加挂“执法监督室”牌子)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定、通告等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指导、培训、考评考核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定的法制审核、执法公示、执法案卷的审查,编制本局权责清单;负责信访接待、信访事项的分解督办、汇总回复;负责扫黑除恶、综治民调工作的落实;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负责听证、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问题举报奖励机制工作的落实。

(七)行政审批办公室

工作职责:统一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颁证(驻政务中心上班);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牵头组织、协商、现场勘测,并将许可办理情况通报有关监管单位;负责按规定上网公示许可审批事项。

(八)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与燃气办合并办公)

工作职责:安全办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上传下达;组织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局行业管理安全监管工作。

(九)燃气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燃气办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燃气管理、燃气站点规划设置,燃气站点的申报、勘测、验收初审意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燃气活动;联系乡镇属地监管责任,配合安全办对燃气行业例行安全检查。

(十)市政维修养护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对城区道路、桥梁、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市政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重大活动期间需要添置的城市配套设施规范设置和用工用车的统一调配;负责接收相关单位市政工程设施的移交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与规划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专项规划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办公室出具涉及市政项目申请的初审意见。

(十一)广告管理股 

工作职责:负责按照《平江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负责城区户外违规、破损广告的查处拆除工作,对霓红灯、发光字体残缺的督查修复整改;负责对广场及城区户外电子屏、门店招牌的规范设置管理,对户外广告违法设置案件移送,配合行政审批办公室出具涉及广告设置初审意见。

(十二)渣土调配管理股

工作职责:负责建成区范围建筑渣土、土石方的调运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城渣土运输公司的资格初审,核定运输线路、时间地点;负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建筑工地渣土出入口依规依标准建设冲洗平台;负责对城区道路土石方、煤、砂石及散装液体货物运输洒落污染路面的行政处罚;负责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对未开工建设的裸露工地的围挡覆盖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查处;负责城区范围扬尘治理;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治理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