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商务局
平江县石碧潭路39号 0730-6265949
甘志坚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县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与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七、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负责全县商贸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组织实施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优化粮食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十四、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市、县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本县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全县商务粮食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县商务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七、负责县直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按有关规定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提质增值,依法依规完成直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八、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拟订全县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成品油零售企业资质申报、变更、年检等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承担县成品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余 娜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本局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编发全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动态和信息;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宣传、建议提案办理和公务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人:陈 珍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商务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审计监管等政策建议;承担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制、申报和监督执行资金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基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工人事股(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李 超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抓好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社会保障、职称考评、人事档案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临时出国(境)派遣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已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法律事务部”) (负责人:龙更兴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组织起草全县有关商务规范性文稿;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有关工作;承担局直属企业改革改制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法制建设和法律事务的有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年检年审,行政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出具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负责代办国际商事证明书、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单证册)的出证及核销;负责协助企业办理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证书及其他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等涉外商业单据认证;定期举办出证认证业务培训班;负责协助省分会和支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涉外经济纠纷调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代理企业商标国内外注册业务;为注册签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海外建立产品销售中心或基地提供相关服务;受委托办理航运物流船舶及货物损失的海损理算工作。
(五)市场建设调控股 (负责人:罗 芳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全县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推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
(六)商贸股 (负责人:黄俊波 联系电话:0730-6677007)
工作职责: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外经外贸股 (负责人:邓姝林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组织管理和指导县内企业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推进进出口孵化促进工作;推动出口产品国际认证和商标注册,指导出口品牌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管理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外贸易的各项促进政策,组织指导企业申报各级外贸促进资金并落实兑现;协调、指导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指导全县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以及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企业境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服务贸易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本县接受多、双边及国际民间机构的无偿援助项目及相关业务。
(八)国际展览部 (负责人:方党义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根据县政府授权,审批和管理来平举办国际经贸展览会、博览会;协调管理全县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归口受理报批工作;负责发布贸促系统年度境内外展览计划,为企业楼供会展培训服务,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展览会,宣传我县形象和名优企业、名牌产品;负责参展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申报和落实;负责策划自办展及与其他办展单位联合在平江举办展览会;承办贸促系统在平江举办的全国、全省性展览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负责全县贸促系统展览数据统计工作;缆印专业刊物及资料;负责与上级贸促会及相关展览联盟的业务联系和交流。
(九)国际联络部 (负责人:李和平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负责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的联络工作;负责邀请、接待国外经贸、工商、企业界人士和高级代表团来平访问和考察;负责国外工商团体在华机构的联络;组织平江县经贸代表团、企业家代表团和县政府授权组织的高级代表团出国访问和考察;负责研究国际经贸动态、调研国内外进出口产品市场和经贸投资环境,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
(十)国际商会秘书处 (负责人:童卫东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负责平江国际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和其他专业性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发展和管理会员;负责会员企业和各县区分支机构的日常联系,组织开展业务交流,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反映企业意见和诉求;负责会员企业资料库建设,向会员提供国内外经贸信息,为会员企业提供业务培训服务;负责组织会员企业开展经贸考察、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负责与其他地方及行业商会的交流与合作。
二、机关其他组织机构
(一)机关纪委 (负责人:邱姗姗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局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局属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党建办 (负责人:方党义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制定详细的党建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各项党建活动有序进行;定期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队伍建设;负责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为党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党建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工会 (负责人:王慕金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与措施,切实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福利;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合理合法支出;加强对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工会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
(四)后勤中心 (负责人:向 武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负责办公室用房、环境的日常管理;负责各类设施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包括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的管理;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负责机关的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维护的管理工作。
(五)安全办 (负责人:唐卫军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和监督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察、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局重点安全风险清单,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组织专项检查,有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并整改落实。
三、下设机构
(一)平江县电商物流事务中心 (负责人:邓 毅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配合县商务粮食局研究并提出产业发展规划与政策建议;按照县商务粮食局的要求,承担统筹推进全县跨境及境内电子商务发展,各行业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开展电商助力农产品销售活动,培育和扶持电子商务企业、个体发展工作;按照县商务粮食局的要求,承担统筹推进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推广工作;承担培育和扶持现代物流企业工作;承担拟定全县电子商务与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工作,承担为电商、物流企业提供有关行业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健全电子商务与物流发展服务体系,建立统计与评价体系工作,引导、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协助统筹全县重大电子商务与物流项目的谋划和归集;协助商务部门、财政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 行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行业项 目资金申报的事务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二)平江县成品油事务中心 (负责人:彭燕午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拟订全县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成品油零售企业资质申报、变更、年检等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三)平江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负责人:罗 玮 联系电话:0730-6265949)
工作职责: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和城区总体规划,承担商务局研究并提出产业发展规划与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任务指标;承担商务局对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立足我县资源优势,完善出台扶持我县核心产业发展的招商政策和办法,不断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督办优惠政策与各职能部门的对接工作,落实各项奖励措施的实施到位,强化政策的引导作用,完善投资软环境;承担商务局对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各类信息与数据的收集,定期分析研究本县经济发展形势、区域招商动态,及时调整部署招商引资工作策略;负责招商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承担商务局探索新的招商引资模式;健全对乡镇(街道)、部门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机制,负责对乡镇(街道)、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调动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招商引资积极性,营造全县招商氛围;加大对县营商环境的宣传及对外信息的公开;承担商务局对重点招商项目的跟进和推动,从项目早期洽谈、落地的协调沟通到后期反馈联系,全程跟踪监控推进和运行情况;负责整合全县项目资源,按产业规划和布局导向,引导企业搞好产业规划、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协调入驻本县项目按产业布局集聚;承担商务局统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举办各类招商引资宣传和政策宣讲活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客商访问的协调、接待工作;负责外出招商引资和考察活动的策划、组织。
(四)平江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高文 联系电话:0730-6226476)
工作职责: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为我县农集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中心城区17个农集贸市场、3200多个摊位铺面、近10000余名从业人员的常态管理,和全县各乡镇农集贸市场的规划布局、设计等。负责全县市场的建设管理、市场规划、市场开发、市场设计和行业指导;对全县商品市场和商业服务网点进行统一规划、科学调整布局、逐步开发建设;承担重点商品市场的发展壮大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专业市场、边贸市场、农村市场的发展、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牵头组织做好对我县原有市场进行招商、改建扩建、协调、管理工作;制订农贸市场发展优惠政策,对全县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