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检查、督促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会务、保密、档案、来信来访、提案、督办和机关安全保卫、文明创建、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调研、政务信息工作和全行业经济信息情报收集、整理、传递工作以及粮食行业中重大问题的宣传、通报;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和综合治理与稳定工作;负责来客接待、机关小车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单位党务、侨务、统战、对外事务工作和全行业技术培训、职称评定等有关工作。负责委派董、监事人员的考察任免及老干部与关协工作,负责国有控(参)股企业的相关劳动、人事工作。协调、理顺企业改制人员党务、社团、户口关系转接;及时缴纳企业改革改制人员的相关保险费用、办理退休手续;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和统筹管理人员的管理,落实相关政策性福利待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粮政监察执法大队:
依照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本县辖区内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辖区内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进行核查并进入经营场所检查粮食库存量,定期对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监测;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的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责令改正粮食经营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审理;执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负责企业改制后的国有资产产权明晰工作和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督管理,落实抵付转股人员经济补偿的资产和粮食购销总公司控、参股资产与待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落实国有资产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公开处置国有资产,完善国有资产相关权证手续,办理公开处置资产相关证件,加强对留置资产的维护管理与创收,为企业改革改制筹措必需资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调控股: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组织协调全县粮食购、销、调、存计划;负责提出和实施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方案和收购、动用及轮换计划;配合执行有关粮食价格;保证军粮供应;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粮食仓储保管、质量普查、抽样检测及粮食调运;负责审核粮食收购资格、办理粮食收购许可;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国有控参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指导与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业发展指导股:
负责全县粮食行业管理,研究拟定全县粮食仓储、加工设施、交易市场的建设规划;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验收和招商引资工作,参与企业改革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行业的质量、计量、市场建设、对外贸易和科技展示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推广工作;指导、推进全县粮食产业化经营,引导、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粮油精深加工和创立品牌工作;协调粮食流通中介组织关系,负责全县粮食工业的有关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审股: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控(参)股粮食企业的财务核算与监管,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各项企业管理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财务监管措施;负责全县粮食控(参)股企业财务报表的汇总与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国有控(参)股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控参股企业的内部审计清算工作以及改制前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审计、财务档案管理移交和债权清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