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1606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6-06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6-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扶贫办 2013-06-06 00:00
| | | |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送审稿)


 
根据《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湘发〔2012〕5号,以下简称《纲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年)〉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2〕30号)、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扶发〔2012〕5号)以及《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巩固发展大扶贫格局,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各种资源参与扶贫开发,切实担负起扶贫开发的重要职责,以国家扶贫重点县平江县和铁山库区为主战场,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我市农村扶贫开发稳步推进,确保贫困地区和全国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
二、考核目的
(一)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增强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调动其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和发展大扶贫格局。
(三)加强对各县(市、区)以及相关部门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科学分析和判断形势,促进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四)实行奖优罚劣,作为衡量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考核工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市负责组织对各县(市、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及市直有关部门扶贫工作进行考核,各县(市、区)负责对本地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自评。
(二)权责明确、因地制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逐级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并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考核。
(三)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考核公平公正,标准统一,依据真实,程序规范,方法科学。
(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扶贫开发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奖优罚劣。
四、考核对象
(一)全市11个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屈原行政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
(二)各县(市、区)参照本办法确定相应的考核对象。
五、考核方式
(一)实行双线考核。既考核各级政府扶贫开发责任制落实情况,又考核各级相关部门对《纲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落实情况。
(二)市对各县(市、区)的考核,采取自评与全面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每年上半年市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上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一年一次。各县(市、区)的考核自评根据市级考核时间要求提前进行并完成。
六、考核内容
(一)市对11个县(市、区)的考核,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党委及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否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本县(市、区)、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2.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考核县(市、区)对扶贫村村支两委班子建设情况的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成效,是否按“五个好”和“一定三有”的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否规范村支两委的职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的制度和工作法。
3.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考核县(市、区)减贫成效,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本公共服务条件以及农村金融服务的改善等,推动各行业部门完成《意见》确定的扶贫任务。
4.扶贫工作实施情况。主要考核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产业扶贫、以工代赈和技能培训等专项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
5.扶贫工作管理情况。主要考核县(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贫困人口瞄准、扶贫工作制度以及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表。
(二)对市直相关部门的考核,主要按照《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对其任务落实情况予以考核。
七、考核依据
(一)《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各部门扶贫开发工作职责。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意见》。
(四)国家、省扶贫工作相关文件和规划。
(五)《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六)县(市、区)扶贫部门的职责、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七)各级预算安排、分配及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相关文件,包括预算批复、拨付文件,项目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申报书,立项评估报告及批复等。
(八)统计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九)预决算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十)年度审计报告。
(十一)其他相关资料。
八、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市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实施小组(以下简称“考核组”)。
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军分区政治部、市农村基层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工作队、市电业局、市扶贫开发办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对考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政策支持,并对考核结果初步认定。
市扶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考核组设在市扶贫办,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
九、考核实施
(一)市对11个县(市、区)上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的考核于当年3月底前完成。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1、自评阶段。
11个县(市、区)按照市定的考核办法,并结合本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特点,于每年2月15日前完成对本县(市、区)的自评,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将自评报告连同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总结、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报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中平江县须将有关材料同时报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实地考评。县级自评完成后,市考核组赴各县(市、区)开展实地核查工作,于2月底前完成。
3、综合考核。每年3月10日前,市考核组根据各县(市、区)自评情况,结合实地调研以及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分别对各县(市、区)评定出A、B、C、D四个等次,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步认定。凡发生被纪检、审计等认定以及媒介披露并被查实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县(市、区),取消“A、B”级评定资格。
4、考核结果报批和通报。每年3月20日前,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呈报考核结果,待批复后通报各县(市、区)。
5、数据来源。凡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支队和相关行业部门有统计数据的指标,由考核组收集;其他指标,由县(市、区)收集填报。
(二)市对市直各相关部门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于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于每年2月15日前将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扶贫办。
十、考核结果
(一)市对11个县(市、区)的考核。
1.对考核结果为A、B等次的县(市、区),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名义通报表扬。
2.对考核结果为D等次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
3.考核结果抄送党委组织部门,作为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市级相关部门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由市扶贫办汇总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市委、市政府同意后,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领导小组成员内通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指标名称 计分条件 取值
范围 计分 数据来源
一、组织领导情况     24  
1 扶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主要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对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情况。分六项指标:     7  
  1.1 县(市、区)政府常务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否专门研究过扶贫开发工作 是 1 1 各县(市、区)上报
否 0
  1.2 是否召开了县(市、区)级扶贫开发工作会议 县(市、区)委、政府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得1分,县(市、区)扶贫办召开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得0.8分 0.8-1 1 各县(市、区)上报
否 0
  1.3 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否向上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过工作 是 1 1 各县(市、区)上报
否 0
  1.4 是否将部队参与扶贫开发纳入(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是 1 1 各县(市、区)上报
否 0
  1.5 是否将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纳入县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是 1.5 1.5 各县(市、区)上报
否 0
  1.6 是否将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是 1.5 1.5 各县(市、区)上报
否 0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2 县(市、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情况 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年度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情况。分两项指标:     5  
  2.1 县(市、区)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百分点) 县(市、区)本级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上年度相比,增长比例达到20%(含)者得2分,每增加2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3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0.1分,最低分为0分 0-3 3 各县(市、区)上报
  2.2 县(市、区)本级预算安排扶贫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增长率(%) 县(市、区)本级预算安排扶贫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增长率达到10%者得2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分为0分 0-2 2 各县(市、区)上报
3 调动各种资源参与扶贫开发情况 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年度整合资源、调动行业、社会力量以及动员县(市、区)直部门参与扶贫开发情况。分四项指标:     10  
  3.1 县(市、区)本级行业部门投入贫困村资金的增长率(%) 县(市、区)本级行业部门投入到贫困村资金增长率达到10%者得2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3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0.2分。负增长则为0分 0-3 3 各县(市、区)上报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3.2 县(市、区)动员社会扶贫资金投入到重点村的资金增长率(%) 考核县(市、区)动员社会扶贫资金投入重点村资金增长率达到8%者得2.4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3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15分。负增长为0分 0-3 3 各县(市、区)上报
  3.3 县(市、区)直机关参与定点帮扶单位占比(%) 占比在90%者得1.6分,每提高2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1分,最低分为0分 0-2 2 各县(市、区)上报
  3.4 是否在中央、省和市级主要媒体上宣传扶贫开发工作 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达到1篇(次)者得1分,每多增1篇(次)增0.2分,最高分为1.4分;没有得0分 0-1.4 2 各县(市、区)上报
在《岳阳晚报》或岳阳电视台宣传每篇(次)增0.2分,最高为0.6分。 0-0.6
4 机构建
设情况 是否建立了稳定的扶贫工作机构 扶贫机构为县(市、区)党委、政府直属机构或直属事业单位者得2分;属党委、政府其它部门管理或加挂牌者得1.8分 1.8-2 2 各县(市、区)上报
否 0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3  
5 减缓贫困 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年度减贫成效。分三项指标:     21  
  5.1 贫困人口变化率(%) 按贫困人口变化率在全市排位,最高分为8分,每降一位减少0.3分,最低分为5分 5-8 8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5.2 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达到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100%者得5分,每超出0.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8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分为0分 0-8 8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5.3 县(市、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率(%) 全市内自高到低排位,最高者得5分;每降一位减少0.2分,最低分为3分 3-5 5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6 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 主要考核县(市、区)年度水、电、路、房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分七项指标:     10.5  
  6.1 安全饮用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增加幅度(百分点) 安全饮用水人口占比在85%以上者得2分 2 2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上一年度安全饮用水人口占比在70%以下且增幅达到4个百分点者得1.4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分 0-2
上一年度安全饮用水人口占比在70及以上且增幅达到3个百分点者得1.4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分 0-2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6.2 通电自然村的增长率(%) 自然村通电率已达到100%者得1分 1 1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通电自然村增长率达到1%者得0.5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增加0.25分,最高分为1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减0.1分,最低分为0分 0-1
  6.3 通公路自然村的增长率(%) 全部自然村通公路者得1.5分 1.5 1.5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上一年度通公路自然村占比低于90%且增长率达到3%者得1.2分,增长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5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分 0-1.5
上一年度通公路自然村占比达到或高于90%且增长率达到2%者得1.2分,增长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5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0.6分,最低分为0分 0-1.5
  6.4 通畅行政村的增长率(%) 行政村通畅率已达到100%者得1.5分 1.5 1.5 市交通局
上一年度通畅行政村占比低于80%且增长率达到4%者得1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25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25分,最低分为0分 0-1.5
上一年度通畅行政村占比达到或高于80%且增长率达到3%者得1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25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3分,最低分为0分 0-1.5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6.5 通达客运班车村的增长率(%) 100%行政村已通客运班车者得1.5分 1.5 1.5 市交通运输局
上一年度通达客运班车行政村占比低于80%且增长率达到4%者得1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25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25分,最低分为0分 0-1.5
上一年度通达客运班车行政村占比达到或高于80%且增长率达到3%者得1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25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3分,最低分为0分 0-1.5
  6.6 无房户或住危房农户的下降率(%) 没有无房户或住危房户者得1.5分 1.5 1.5 县(市、区)上报
上一年度无房户或住危房农户占比达到或高于20%且减少率达到4%者得1.2分,每多减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减1个百分点减0.4分,最低分为0分 0-1.5
上一年度无房户或住危房农户占比在20%以下且减少率达到2%者得1.2分,每多减1个百分点增0.5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减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分 0-1.5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6.7 无厕所农户的下降幅度(百分点) 没有无厕所农户者得1.5分 1.5 1.5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上一年度无厕所农户占比在20%以上且下降幅度在4个百分点者得1.2分,每多降1个百分点增0.4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降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分 0-1.5
上一年度无厕所农户占比在20%以下且下降幅度在2个百分点者得1.2分,每多降1个百分点增0.5分,最高分为1分;每少降1个百分点减0.6分,最低分为0分 0-1.5
7 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改善情况 主要考核县(市、区)年度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的改善情况。分七项指标:     9.5  
  7.1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的增长幅度(百分点)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5%及以上者得1.5分 1.5 1.5 县(市、区)教育局 统计报表
上一年度毛入园率在50%及以上且增幅达到3个百分点者得1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25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25分,最低分为0分 0-1.5
上一年度毛入园率在40%及以上且增幅达到4个百分点者得1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2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分 0-1.5
上一年度毛入园率在40%以下且增幅达到6个百分点者得1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15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4分,最低分为0分 0-1.5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7.2 义务教育辍学率降低幅度(百分点) 义务教育辍学率低于或等于0.6%者得2分 2 2 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辍学率在0.6%以上且降幅达到0.1个百分点者得1.6分,每多降0.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降0.1个百分点减0.4分,最低分为0分 0-2
  7.3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的增长幅度(百分点)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及以上者得1.5分 1.5 1.5 县(市、区)教育统计报表
上一年度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在70%以下且增幅达到3个百分点者得1.2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4分,最低分为0分 0-1.5
上一年度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在70%及以上且增幅达到2个百分点者得1.2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分 0-1.5
  7.4 有合格卫生室村的增长率(%) 100%村有合格卫生室得1分 1 1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上一年度合格卫生室村占比在80%及以上且增长率达到3%者得0.8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1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15分,最低分为0分 0-1
上一年度合格卫生室村占比在80%以下且增长率达到5%者得0.8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1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分为0分 0-1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7.5 有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村的增长率(%) 100%村有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者得1.5分 1.5 1.5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上一年度有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村占比在80%及以上且增长率达到4%者得1.2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分 0-1.5
上一年度有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村占比在80%以下且增长率达到6%者得1.2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分为0分 0-1.5
  7.6 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村的增长率(%) 所有村已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者得1分 1 1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上一年度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村占比在90%及以上且增长率达到3%者得0.8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分 0-1
上一年度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村占比在90%以下且增长率达到4%者得0.8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分 0-1
  7.7 有合格文化活动室村的增长率(%) 有合格文化室村的增长率达到3%得0.8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2分,最高分为1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分 0-1 1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支队、市统计局
8 金融服务 县(市、区)贷款余额的增长率(%) 全市内自高到低排位,最高者得2分,每降一位减少0.1分,最低分为1分。 1-2 2 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三、扶贫工作实施情况     11.5  
9 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完成100%者得2.5分(没有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任务的得2.2分) 2.5 2.5 市发改委
完成90%者得2.2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0.03分 2.2-2.5
完成80%者得1.2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0.1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1分,最低分为0分 0-2.2
10 整村推进 年度整村推进实施规划编制情况 按要求编制了年度整村推进实施规划者得2分;基本按要求编制了年度整村推进实施规划者得1分 1-2 2 县(市、区)上报
没有编制年度整村推进实施规划者得0分 0
11 产业发展 扶贫对象参与当地产业发展的比重(%) 县(市、区)参与当地产业发展的扶贫对象比重达到80%者得2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2.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减0.1分,最低分为0分 0-2.5 2.5 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
12 以工代赈 以工代赈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以工代赈投资计划完成者得2.5分 2.5 2.5 市发改委
完成90%者得2.2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0.03分 2.2-2.5
完成80%者得1.2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0.1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1分,最低分为0分 0-2.2
13 技能培训 参加各种职业技术培训劳动力的增长率(%) 全市内自高到低排位,最高者2分,每降一位少0.1分,最低分为1分 1-2 2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统计局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四、扶贫工作管理情况     21.5  
14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考核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结果 根据绩效考评等级评分。A级8分,B级6分,C级4分 10 10 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15 贫困人口瞄准 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得到扶贫项目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的比率。分两项指标:     6.5  
  15.1 得到扶贫项目扶持的扶贫对象比重(%) 得到扶持的扶贫对象比重达到80%者得2.5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3.5分 2.5-3.5 3.5 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
得到扶持的扶贫对象比重达到70%者得2分,每提高2个百分点增0.1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分为0分 0-2.5
  15.2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到户比重(%)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户比重达到70%者得2.6分,每提高5个百分点增0.15分,最高分为3分 2.6-3 3 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
到户比重达到60%者得2.1分,每提高2个百分点增0.1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分为0分 0-2.6
16 日常工作评价 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得5分,根据完成情况按比例扣减直到0分为止(每年由省扶贫办根据工作重点,确定和公布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容和标准) 0-5 5 市扶贫办
 增分指标 主要考核各市县在考核年度,扶贫工作制度、机制创新情况。分两项指标:     28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17  基层组
织建设 主要考核县(市、区)对建设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成效,是否按“五个好”和“一定三有”的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否规范村支两委的职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的制度。   20 
  17.1 县(市、区)是否派出建设扶贫工作组 没有派出建设扶贫工作组不计分。  2 县(市、区)上报
    17.2 县(市、区)领导是否有建设扶贫联系点 没有联系点的不计分   2 县(市、区)上报
  17.3 是否将扶贫村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扶贫工作重要内容。 没有纳入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内容不计分  3  市委基层办
  17.4 按“五个好”的要求选优配强村支两委班子。  主要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对班子的测评优秀率在90%以上计满分,每下降10%扣0.5分,优秀率在60%以下不计分。   3  市委基层办
 17.5 落实“一定三有”要求 村干部报酬按要求纳入县(市区)财政统筹计满分。  2  市委基层办
 17.6 村级明主管理,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 公开不完善,酌情扣分。  2  市委基层办
 17.7 有计划培养发展新党员。 没有发展新党员不计分。  2  市委基层办


附表:                               岳阳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17.8 有规范的村级活动场所;村级运转保障经费到位。 村级运转保障经费到位5万元/年以上(含5万),计1分,没有达到不计分;有规范的村级活动场所记1分,没有的不计分。  2  市委基层办
  17.9 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 落实不好酌情扣分。  2  市委基层办
18   以县(市、区)委或政府名义出台扶贫开发专门政策或文件 是 3 3 县(市、区)上报
否 0
19   扶贫工作方法和管理措施创新 有重大创新 5 5 县(市、区)上报
有所创新 3
没有创新 0
 减分指标 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在考核年度,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     8  
20   重大违规违纪 被审计、纪检等部门查出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被媒介披露,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并被核实的问题;工作中存在恶意弄虚作假的 减5分 5 纪检、审计报告、财政局等
21   一般违规违纪 被审计、纪检等部门查出的一般违规违纪问题,或内部资料或媒介披露,并被核实的问题;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 减3分 3 纪检、审计报告、财政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