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江县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 | ||||||
建设平台 | 序号 | 建设项目 | 投资预算 (万元) | 项目实施单位 | 备 注 | 类别 |
一、产业发展 | 1 | 结对帮扶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735 | 各乡镇 | 根据《决定》第22条,由县财政对359个非贫困村14691户,每户安排500元。 |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
2 | 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 | 4350 | 扶贫办、财政局、农商行 | 2017年计划完成小额信贷4.6亿元,按10%提取风险补偿金共计4600万元,减上年度已划拨250万元。直贷发放计划:直接发放到贫困户3400万元(直贷项目上不封顶,如有需求可持续增加)。分贷统还发放计划:①县城建投标准化厂房建设1.5亿元(10万平方米,多层框架结构,按2000元/㎡计算),②工业园常胜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2.6亿元(25万平方米,框架及钢架各占三分之二和三分之一计算,均价1200元/㎡),③峰岭菁华1000万元,④白龙园林500万元,⑤梅仙黑山羊基地100万元。(标准化厂房建设除了给贫困户提供每年6%的利息收入外,厂房租赁费是一笔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给贫困户持续分红,同时还可以给贫困户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3 | 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 | 3000 | 扶贫办、财政局、农商行 | 2015-2017年三个年度贷款规模6.1亿元,按银行基准利率测算。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4 | 光伏扶贫 | 600 | 发改局 | 根据《决定》第14条,推进光伏扶贫。60个村每村10万元 |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 |
5 | 重点扶贫产业 | 1100 | 扶贫办、农业局 林业局、旅游局 | 亚马逊二期休闲旅游500万元;平江县湘生生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高山有机茶项目、兰家洞农民专业合作社肉牛养殖项目各300万元。由省扶贫办管理考核,根据湘扶办〔2016〕70号文件规定,按每个贫困人口2000元申报资金,共带动5500名贫困人口发展产业,贫困人口持帮扶资金入股,项目产生利润后,按股分红,连续分红至少5年。 |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 |
6 | 扶贫财银保财政补贴支出 | 350 | 财政局、扶贫办 | 邮政储蓄银行对参与产业扶贫的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放信贷5000万元、中华联合保险对贷款进行风险保险,财政贴息贴保支出,省财政负责风险化解,县财政贴息贴保80%,剩余20%由受益人负责。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7 | 特惠保(特色农业保险)财政支出 | 200 | 农业局、财政局 | 省财政厅、省农委明文规定应落实的项目,每个县最少2个项目。(重点以油茶为主)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一、产业发展 | 8 | 特色农业扶贫产业示范村 | 900 | 农业局、林业局 畜牧水产局 | 根据《决定》第3条,支持发展45个特色农业扶贫产业示范村(农业20个、林业15个、畜牧10个),按每村20万元标准安排资金。具体到村金额根据合作社联系建档立卡贫困人数而定(由相关单位提供实施方案)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9 | 生态旅游扶贫产业示范村 | 500 | 旅游局、扶贫办 | 根据《决定》第3条,按每个贫困村100万元标准支持发展5个生态旅游扶贫产业示范村(2016年全县遴选初定10个村,择优选择其中5个条件具备的村作为示范村),示范村引进企业自身投入应符合标准,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支持。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10 | 金融扶贫站 | 44 | 人民银行 | 根据《决定》第10条,支持88个村(人民银行提供实施方案)金融扶贫站建设。(扶持标准:每村0.5万元)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11 | 电商扶贫站 | 50 | 商务粮食局 | 根据《决定》第13条,支持50个村电商扶贫站(商务粮食局提供实施方案)建设。(扶持标准:每村1万元)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12 | 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 | 1000 | 林业、旅发委、农业、扶贫、财政 | 县长现场办公会议确定的山润茶油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基地建设3000万元。以油茶低改为重点,实现集中连片,进行示范基地建设,实现种养一体化,发展林下经济,计划分三年实施,每年支持1000万(林业局提供详细方案)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小计 | 12829 | |||||
二、基础建设 | 13 | 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 380 | 文广新局 | 2017年38个拟退出贫困村文化综合建设,每村配套10万元。(文广新局提供详细方案)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14 | 贫困村交通建设 | 7110 | 交通运输局、扶贫办 |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5条,①重点扶持60个贫困村交通设施建设(含村组公路、安保设施、危桥改造),按每村80万估算;②扶持2016年已出列村、2018年拟出列非重点村(共77个村),按每村30万元作估算。由交通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标准,逐村勘测核准,制订到村项目计划。依据交通部门到村项目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村,不足部分在2018年再作安排。(交通运输局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 |
二、基础建设 | 15 | 贫困村安全饮水 | 4740 | 水务局、扶贫办 |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5条,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60个村新建项目(每村60万元共3600万元)、 22个去年脱贫出列村尾欠项目440万元、贫困村学校安全饮水700万元(县长现场办公会明确水务局200万元、财政局500万元),以水务局到村计划为准。(水务局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
16 | 农村低压电网改造 | 169 | 供电公司 |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5条,完善贫困村农村电网建设,县财政进行奖补。(供电公司提供实施方案) |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 |
17 | 贫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 高标办 | 根据《决定》第5条,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按实际整合进入专户的资金数额拨付高标办实施。 | 高标建设试点县项目 | ||
18 | 贫困村村村响 | 100 | 电视台 |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5条,完善贫困村村村响设施建设。(电视台提供实施方案)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19 | 贫困村互联网接通 |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5条,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使用整合资金)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20 | 易地搬迁基础建设补贴 | 3000 | 易地搬迁指挥部 | 由易地搬迁指挥部提供实施方案 | ||
21 | 贫困村万方以上山塘维修和降型水库处险 | 3132.02 | 水务局 | 贫困村万方以上山塘维修和降型水库处险(水务局提供实施方案) | ||
22 | 大面村贫困人口基础建设项目 | 900 | 财政局 | 根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用于非贫困村覆盖贫困人口的基础设施建设。 | ||
小计 | 19531 | |||||
三、社会保障 | 23 |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支付 | 800 | 易地搬迁指挥部 | 根据《贫困人口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6条,科学推进安居扶贫。由县财政负担的贴息部分(不含由县财政垫付的中央、省财政返还部分)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24 | 贫困农户危房改造 | 3000 | 住建局 | 根据《决定》第6条,科学推进安居扶贫。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危房户、无房户分散安置改造1000户,每户3万元。(住建局提供实施方案) |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 |
三、社会保障 | 25 | “六看一听”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贴 | 885 | 扶贫办、人社局、财政局 | 根据《贫困人口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9条,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5.9万名“六看一听”对象参保自付部分(每人每年150元)由财政补贴。 |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
26 | 贫困家庭教育助学和大病医疗救助 | 5000 | 扶贫办、卫计局、教体局 | 根据《贫困人口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7条和第9条,对全县因学致贫和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开展教育助学和大病救助,由村、乡初审,报县相关单位审核后,予以救助。 |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 |
27 | 残疾人康复项目 | 200 | 残联 |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9条,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共有残疾人7147人需要提供轮椅、坐便器、淋浴椅、手杖、拐杖、假肢、盲杖、助视器、助听器、精神病免费服药、康复训练、白内障手术等(由县残联提供实施方案)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28 | 特惠保(综合保障保险)财政支出 | 354 | 扶贫办、财政局 人社局 | 对“六看一听”对象(5.9万人,每人60元)进行综合保障保险。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29 | 县级财政预算配套安排扶贫资金 | 1234.8 | 财政局 | 金融产业补偿100万、组织贫困村支部书记培训考核68万、建整扶贫10万、扶贫办精准扶贫工作经费70万、脱贫攻坚巡查督查考核30万、全县易地搬迁项目规划及申报30万、农业局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编制36.8万、发改局光伏扶贫规划编制20万、卫计局中国初级保健基金会卫生发展精准扶贫项目设备捐赠配套500万、“大爱平江”扶贫助困370万。 | ||
小计 | 11473.8 | |||||
四、教育培训 | 30 | 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及就业保障 | 100 | 人社局 | 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由省人社厅验收考核。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31 | 贫困家庭职业学历教育 | 240 | 扶贫办 | 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由省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验收考核。800人每人3000元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32 |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 130 | 扶贫办 | 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由省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验收考核。327人每人4000元。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四、教育培训 | 33 | 精准扶贫对象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 | 60 | 扶贫办 | 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由省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验收考核。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34 | 贫困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100 | 农业局 | 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由省农委验收考核。 |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 |
小计 | 630 | |||||
五、生态保护 | 35 | 黄金河湿地周边贫困村生态保护建设 | 792 | 林业局 | 根据《决定》第12条,全力推进贫困村生态扶贫。(林业局提供实施方案) | |
36 | 生态环境保护员补贴 | 7000 | 林业局、环保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畜牧水产局、扶贫办、公路局 | 全县计划安排1万户未脱贫的贫困劳动力为生态保护员(主要从事护洁、护林、护路、护水、护渔、护鸟、护兽、护土、护气、护矿),每人每年补贴7000元。由林业、环保、财政等部门按照“十定”(定范围、定对象、定职责、定程序、定标准、定网格、定工时、定考核、定奖惩、定退出)的要求制订实施细则。(附建议方案) | ||
37 | 两个重点水源保护区贫困村污染治理 | 300 | 环保局 | 根据《决定》第12条,全力推进生态扶贫。黄金洞(大黄村、石堰村、茶塅村)、建设村、桃花村、白花村、东源村、天和村、优良村、淡江村两个库区周边面源治理的10个贫困村每村安排30万元。 | ||
小计 | 8092 | |||||
合计 | 52556 | |||||
分管领导: | 复核人: | 制表人: | ||||
(分管副县长) | (财政) | (扶贫办) | ||||
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