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2015]18号文件“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于2016年3月31日成立的,属县政府组阁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科技知识普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制相结合,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科技兴县、工业强县战略决策。
根据县委办平办发[2016]41号“三定”方案文件,局机关全额拨款行编制核定为25名,下设机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核定为31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66名,离休1名,退休82名。
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编报数据,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17年度预算经费总收入为802.44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67.44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5万元,总支出为820.44万元,收支平衡。
2017年度经费总支出分项明细科目如下:
(一)基本支出为569.36万元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497.68万元,明细如下:
1、基本工资203.26万元(财政统发基本工资);
2、津补贴117.31万元(规范化公务员津补贴,其中有19万元属于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奖金16.94万元(一个月基本工资);
4、绩效工资18.11万元(事业编制人员津补贴);
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68万元(预留新一轮增资,按人平400元计算共18个月);
6、社会保障缴费92.3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金71.1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16.23万元,生育保险金0.61万元,工伤保险金3.56万元,失业保险0.86万元)。
基本支出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9.86万元,明细为:办公费3.94万元;印刷费2.8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3万元;公务交通费7万元;差旅费2.46万元;培训费2.03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会议费2万元;维修费1万元;工会经费4.07万元;福利费12.2万元。
基本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21.82万元,明细如下:
1、离休费0.77万元;
2、住房公积金20.33万元;
3、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舒寅舟)0.72万元。
(二)项目支出为233.08万元
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如下:
1、13位改制企业厂长经理工资及矽肺病人补助28.28万元;
2、清洁能源产业办工作经费10万元;
3、新材料产业办工作经费10万元;
4、企业帮扶办工作经费5万元;
5、电子信息产业办工作经费10万元;
6、专利执法工作经费5万元;
7、“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配套工作经费4.8万元;
8、食品产业办工作经费10万元;
9、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经费5万元;
10、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工作经费5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及科技创新、省级高新园区建设等;
11、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工作经费5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技术推广及科技成果的引进与转化;
12、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的创建及运行;
13、地震仪监测、图像传输及维护经费10万元;
14、电力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
综上所述,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计均为802.44万元,比上年(714.51万元)增加87.93万元,增长12.3%。
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