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2015]18号文件“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于2016年3月31日成立的,属县政府组阁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科技知识普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相结合,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科技兴县、工业强县战略决策。
根据县委办平办发[2016]41号“三定”方案文件,局机关全额拨款行编制核定为25名,下设机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核定为31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64名,离休1名,退休85名。
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编报数据,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18年度预算经费总收入为782.37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72.37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总支出为782.37支平衡。
2018年度经费总支出分项明细科目如下:
(一)基本支出为566.52万元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481.37万元,明细如下:
1、基本工资225.02(财政统发基本工资);
2、津补贴116.18万元;
3、奖金18.75万元(一个月基本工资);
4、绩效工资21.07万元(事业编制人员津补贴);
5、社会保障缴费100.3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金76.2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19.88万元,工伤保险金3.81万元,失业保险0.46万元)。
基本支出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9.86万元,明细为:办公费3.80万元;印刷费2.0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3万元;公务交通费6万元;差旅费2.46万元;培训费2.2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会议费2万元;维修费1万元;工会经费4.5万元;福利费13.50万元。
基本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35.29万元,明细如下:
1、离休费7.57万元;
2、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0.72;
3、住房公积金27万元。
(二)项目支出为215.85万元
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如下:
1、13位改制企业厂长经理工资及矽肺病人补助20.85万元;
2、清洁能源产业办工作经费10万元;
3、新材料产业办工作经费10万元;
4、企业帮扶办工作经费5万元;
5、电子信息产业办工作经费10万元;
6、专利执法工作经费5万元;
7、食品产业办工作经费10万元;
8、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工作经费5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服务平台及科技创新、省级高新园区建设等;
9、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工作经费5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技术推广及科技成果的引进与转化;
10、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的创建及运行;
11、地震监测、图像传输及维护经费10万元;
12、电力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
综上所述,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计均为782.37(802.44万元)减少20.07万元,减少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