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2024-2228352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2024-09-14 17:05:12.0
  • 公开日期:2024-09-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平江县2024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建设主体申报指南及遴选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发改局 2024-09-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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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各粮油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米业有限公司(或米厂)、农业发展(或开发)有限公司、粮油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平江县2024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建设,严格保证省级财政资金的规范、合理、科学使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平江县2024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建设主体申报指南及遴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

  附件:平江县2024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建设主体申报指南及遴选方案

  平江县优质粮油工程重点示范县项目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平江县2024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建设主体申报指南及遴选方案

  根据《平江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整体要求,为指导各企业做好2024年度平江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建设主体申报及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建设内容, 严格保证省级财政资金规范、合理、科学使用,持续提高全县优质粮油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支持范围

  (一)粮油加工企业

  重点支持粮油加工企业参与我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建设项目。聚焦2024年度绩效目标,以“粮食机械装备提升”为主要建设内容,把“五优联动”贯穿于实施年度任务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我县粮油加工龙头企业粮油加工转化技术升级改造,支持开发新产品,不断提升粮油加工转化能力,使产品品质、产量、效益明显提升。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米业有限公司(或米厂)、农业发展(或开发)有限公司

  支持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通过新建或整合现有烘干、仓房设施等资源为重点,改造、提升功能,发挥技术、人才等优势,完善“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功能,按照产后服务需要,鼓励采用先进的粮食处理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提升粮食产后收购、烘干、储存、加工条件,同时服务于周边农户,提高粮食节约减损能力。

  (三)粮油检验检测机构

  支持1个县级粮油检测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现有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作用,提高粮食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做好第三方检验检测工作。全方位服务粮油产品质量追溯,实现政府在粮油安全方面的工作效能,为保障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申报条件

  (一)粮油加工企业

  1.申报“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的粮油加工企业,必须是在平江县注册的粮油加工类企业,为县域粮油生产提供服务,并且已经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市级或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

  2.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开拓能力强,有线上线下的销售渠道,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3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拖欠工资、不拖欠社会保险金,无涉税等违规违法行为。

  4.粮油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或具有特色生产和营销方式。

  5.粮油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近3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6.企业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7.企业建设规划主要目标、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明确且有实际的佐证材料。

  8.根据企业情况制定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绩效评估等各项保障措施。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米业有限公司(或米厂)、农业发展(或开发)有限公司

  1.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发展(或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1000亩,合作农户不少于 50户,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项目建设所在地点为粮油种植集中地区,交通方便,对周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强。

  3.能够及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自有配套资金,企业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带动作用明显。

  4.能够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进行代烘干业务,可服务于周边农户和其它需要进行烘干业务的农业合作社。

  5.申报项目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报材料真实、简明、客观,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三)粮油检验检测机构

  具有国家认定的粮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资质,能更好地承担本县粮油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有效应对市场格局变化,全方位服务粮油产品质量检验和追溯,实现政府在粮油安全方面的工作效能,为保障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繁荣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遴选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评审申报材料、评价陈述答辩、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申报和遴选公告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企业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平江县优质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优质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平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309室,地址:平江县粮食物资储备局三楼(平汝高速连接线天岳街道办、疾控中心隔壁)。联系人:唐烂阳,联系电话:18867436816。

  2、申报资料接收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20日。17:00前。(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3、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档各一份

  4、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项目及资金安排、预期效益、保障措施等);

  (4)有关资质材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一上年度财务报表;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批准文件或证书;企业有关获奖证书等。

  (5)申报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诺书。

  5、报名企业提交资料后,职能部门人员必要时安排到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印证。

  (三)现场评审(2024年9月下旬具体日期以通知为准)

  (1)申报资料评审

  主要考核指标: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科技支撑、年度产值完成情况、年度税收完成情况、优质粮油品牌创建影响力、产业发展等情况。

  (2)粮油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米业有限公司(或米厂)、农业发展(或开发)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现场陈述答辩。

  陈述内容:主要陈述本企业“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重点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基础、思路举措、预期目标、建设内容、资金安排及管理、时间进度、保障措施、亮点介绍等情况。

  陈述要求:参与陈述的企业必须提前到达会场。按现场抽签顺序,企业轮到陈述时间尚未到达会场,视为自动放弃。现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项目评审工作小组对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以及现场考察情况进行现场评审,企业对评审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辩。实行百分制考评的办法,由评审组对参加遴选的企业综合打分,按照评分高低遴选各类项目建设企业。

  (五)公示确定。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县优质粮油工程重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拟认定的企业名单在平江县政务门户网站公示7天且无异议的,确认为平江县“优质粮油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建设企业。

  五、申报说明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竞争性遴选项目建设主体,遴选过程全程由纪检组监督。

  2、从2021年至项目申报期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发生违法违纪、失信行为、严重质量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

  3、对于申报不实、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本项目的申报资格。

  4、在项目的实施、推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县优质粮油工程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有权作相应决定。

  平江县优质粮油工程重点示范县项目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