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2024-2219332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2024-07-19 15:39:18.0
  • 公开日期:2024-07-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转发下达2024年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县发改局 2024-07-1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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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南江镇人民政府、虹桥镇人民政府、梅仙镇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4〕574号)要求,现将2024年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请严格按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省财政预算内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以工代赈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管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苗木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本批投资计划支持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前期工作完备并确保能够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应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主要建设内容应符合以工代赈投资方向;项目应在完成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等任务的同时,带动地方财政资金实施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放的劳务报酬占省预算内资金比例须不低于30%。劳务报酬要及时足额发放,原则上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发放。

  二、项目监管。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应严格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对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予以公示;项目建成后,在项目点通过设置永久性公示牌等方式对项目名称、建设时间、建设内容、群众受益情况、运行管护责任主体等信息予以公示。

  项目原则上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方式建设和管理。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组织项目所在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助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单位通过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省、市、县发改部门将加大监管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项目责任人实施惩戒。

  三、绩效目标。本批计划专项支持农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以工代赈资金的30%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平江县2024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2.平江县2024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1

平江县2024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汇总

拟开工日期(年/月)

拟完工日期(年/月)

投资类别

项目
总投资(万元)

本次申请投资
(万元)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
(非人次)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
(万元)

1

平江县

南江镇凤凰山村级道路修复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浆砌石磡:长30m,高8.5m,下底2.5m,上底1.5m

2024.08

2024.12

省预算内

20

10

10

3.5

2

平江县

虹桥镇凤麓村安全饮水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拦水坝一座,蓄水池一个,过滤池铺设输水管道引水,铺设主管道全长3750米,入户分管3000米

2024.08

2024.12

省预算内

79.1

8

10

3

3

平江县

梅仙镇集镇易地搬迁点挡土墙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新建挡土墙工程600立方米,新建排水沟50米

2024.08

2024.12

省预算内

25

10

10

3.5

合计

124.1

28

30

10


附件2

2024年省财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支出方向

以工代赈

所属专项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级主管部门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专项资金实施期

2024年

支出方向总金额

124.1

省级专项资金总额

28

实施期绩

效目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基础设施;保证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工资性收入及劳动技能培训,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0万元。

本年度绩

效目标

大力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优先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新增就业及技能培训人数不低于30人,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0万元。

本年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及单位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单个项目成本

20万元/个

社会成本指标

本地务工群众比重

≥90%

生态效益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率

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个数

3个以内

新增就业及技能培训人数

30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年度资金拨付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增加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工资性收入

1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受益群众

1466

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农村公益性基础实施建设,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项目占比

50%以上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