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发〔2015〕2号)和《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平发〔2015〕18号)精神,设立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平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5个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发〔2015〕2号)和《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平发〔2015〕18号)精神,设立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平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5个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