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委办警示通报〔2016〕10号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10号事故警示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6年第10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管执法,进一步深化“三大行动”,落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近期国内典型事故情况
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遇难;11月24日,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施工人员74人遇难、2人受伤;11月29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人遇难、1人被困;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经造成32人遇难。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接连发生4起重特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影响十分恶劣,暴露出来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赶工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等问题非常突出。特别是3起煤矿重特大事故均为瓦斯爆炸事故,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均属关闭退出和落后产能的煤矿,均为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煤矿,充分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受煤价上涨的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冒险生产以及一些地区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打非治违不力等问题,反映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问题突出。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对待,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前三年11月底全国典型事故及全市典型事故情况
(一)省外典型重大事故
1. 2014年12月29日8时20分许,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扎钢筋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未按照方案要求堆放物料、制作和布置马凳,马凳与钢筋未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缺失、经营管理混乱、项目监理不到位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1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4人被党纪政纪处分、4人被行政处罚。
2. 2014年12月15日零时26分,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皇冠歌厅(皇冠KTV)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123平方米,造成12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57.64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歌厅吧台内使用硅晶电热膜对流式电暖器,近距离高温烘烤违规大量放置的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的罐装空气清新剂,导致空气清新剂爆炸燃烧引发火灾。事故暴露出该歌厅负责人安全意识极其淡薄、消防管理严重缺失,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未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相关部门审批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力等问题。经调查认定,1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2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3. 2014年12月13日02时,粤赣高速公路30公里+300米路段(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上陵张仙塘大桥),豫LG7218(豫LC968挂)半挂货车碰撞并挤压前方遇事故等候通行的小型汽车,致前面5车连环碰撞,其中一车燃油箱脱落、供油管断裂,溢出的汽油被损坏的电线搭铁产生的火花点燃首先起火燃烧,并蔓延致7辆车烧毁报废,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64.3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豫LG7218(豫LC968挂)半挂货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且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夜间和行经下坡路段时车速过快,又没有充分注意路面情况,遇事时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暴露出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安全隐患排查、驾驶员安全教育等不到位以及有关部门对货运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治超不力、路面执法管控不力等问题。经调查认定,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1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4. 2013年12月11日1时26分许,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市场一商铺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事故暴露出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违法建设经营市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不明、用电安全管理混乱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土地监察及规划国土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监管不力、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经调查认定,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5. 2013年7月23日10时30分左右,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硫磺矿井下炸药库炸药自燃发生火灾,造成10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巷道炸药库内湿度大、通风不畅、空气潮湿,造成长期储存的硝铵炸药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自燃,同时产生大量烟雾,并逐步引发周围物品着火,导致10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故暴露出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借非煤矿山建设名义长期非法开采原煤,非法购买、储存、使用硝铵炸药;安全意识淡薄,采掘施工队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矿山工程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法承揽工程,非法转包采掘作业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以罚代管,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打击不力等问题。经调查认定,1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4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二)省内典型事故
1. 2014年12月18日10时50分,邵阳市武冈市安乐乡东庄村村民熊国生夫妇在武冈市晏田乡蕉林村4组村民周维国家中非法组织生产爆竹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火药爆炸事故,导致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熊国生、潘雪梅非法组织爆竹生产;潘雪梅在搬运爆竹半成品时操作不当,引起燃烧爆炸。事故暴露出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非法生产、铤而走险以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等问题。经调查认定,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4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2. 2014年12月20日11时许,邵阳市双清区石桥乡马安村一栋三层民房的二楼一间存放有烟花爆竹的房内发生燃爆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7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事人在其住宅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且在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情况下擅自改装非法经营的礼花弹,礼花弹燃爆并引爆室内的其他烟花爆竹产品,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暴露出当事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在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后继续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且采取过激行为妨碍公务以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打非”不力、隐患排查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9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3. 2013年12月27日14时许,常德市安乡县下渔口镇竹林鞭炮厂15号封口饼中转工房发生较大烟花爆炸事故,导致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3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法人代表违章指挥,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插引工人违反操作规定、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负责人没有相关资质、员工安全意识不强、盲目扩大产能、违反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四超两改”以及地方政府监管缺失、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经调查认定,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4. 2013年12月28日7时28分,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境内一非法作坊非法组织生产“笛音”(用笛音剂制成的带有哨音的效果件)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0万余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人无烟花生产特种作业资质,在用液压机压“笛音”药饼时操作不慎产生爆炸,并先后引发旁边药饼及其他房屋存放的半成品和药物爆炸,导致事故扩大。事故暴露出我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任务艰巨,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无烟花爆竹从业资质的人员非法违法生产作业、冒险盲目蛮干以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等问题。经调查认定,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3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三、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岁末年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更加活跃,特别是矿山、有色、建材等行业市场回暖、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企业赶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警觉,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道路交通(含水上交通和校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旅游景区、有色冶金、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涉爆粉尘作业、“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扎实推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严防企业赶进度超负荷生产导致安全事故,严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谨防季节性因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
发: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