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8/2026-2377296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2026-05-12 08:47:01.0
  • 公开日期:2026-05-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汉昌镇东街高改良平集用(2014)第2611号和平房权证城字第20152779号遗失作废声明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05-1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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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高改良  因保管不善,将 土地证 平集用(2014)第2611号和房屋产权证  平房权证城字第20152779号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高改良

  202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