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平(伍市)字2025第090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 2025 年 10 月 19 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伍市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68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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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房屋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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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军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伍市镇大义村 |
195.33/359.7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登记机构:(印 章)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