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平首次公告石字第2025050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6月 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江县石牛寨镇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137 6274 8857
序 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胡和桂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平江县石牛寨镇大坪村维山组 |
430626005011JC12380F00010001 |
宗地304.35 ㎡ 建筑面积304.36 ㎡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该农房系 2015年建成 |
登记机构:(印 章)
2025年 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