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8/2019-1502788
  • 发布机构:县国土资源局
  • 生成日期:2019-04-22 17:01:50.0
  • 公开日期:2019-04-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编制情况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04-2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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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股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卫、来客接待、车辆调派等工作。

2、政工人事股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

3、财务审计股

按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对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土资源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局直属单位经费的计划、分配和管理,组织汇总、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对下属单位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4、耕地保护股

组织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负责制定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检查验收。

5、建设用地股

研究拟订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承办需报省、市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用地项目征地事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

6、地籍地政股

拟订和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拟订和实施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指导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确认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模和权属管理办法;承办跨乡、镇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

7、土地利用股

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放股、抵押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承办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储备方案的审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申报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参与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的有关工作。(核定编制3人)

8、政策法规股

组织拟订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协调修订有关部门和本局的有关政策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职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9、测绘行业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行业政策;负责全县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管理地图编制工作,拟订本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审核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

10、矿产资源管理股

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进行采矿权授与注销、变更登记;依法调处重大采矿权属争议、纠纷;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协助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拟订开发利用规划,进行供需形势分析;办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认定事项;负责地质资料汇总管理。

11、地质环境股(加挂“地质灾害应急分队”牌子)

组织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救灾预案;组织地质灾害动态监测;提出地质灾害周期,一般灾害点的中期监灾预报;提出或审批治理责任人提出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组织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验收;保护地质遗迹。

12、规划股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

13、不动产登记股

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工作办法、规定;拟定和实施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地籍调查除外);协助涉及不动产登记信访工作;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证书的监管;承办不动产登记人员上岗资格的初审,组织不动产登记人员业务培训;协助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规范、监督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组织和行为;组织指导各类不动产登记服务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及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县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行政审批股

统一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工作。

15、信访室

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内容的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各种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转办、转送和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定期排查信访信息、调处、统计、上报等工作。

二、二级机构

1、湖南平江石牛寨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为地质公园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公园地质资源保护,规划开发管理。

2、平江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业务范围: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土地违法行为,保证土地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3、平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一)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权籍调查、空间位置测量、图形数据入库、不动产权籍图件绘制、图文档案管理、证书制作等工作。(二)承办政府确定的国有重点林区森林、林地、林木的登记入库发证工作。(三)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构建及数据互联共享、维护更新等技术保障工作。

4、平江县国土资源规划勘测中心: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业务范围: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勘测服务。地形测量、测绘、丁级工程测量。

5、平江县土地储备中心: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业务范围: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土地储备保障。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储备土地的预出让、整理、前期开发及储备期间内土地使用管理、土地收购储备。

6、平江县征地拆迁中心: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业务范围: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承办集体土地上的国家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7、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业务范围: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的供整理复垦技术服务,土地整理复垦工程规划与设计,土地整理复垦示范项目选择与运作,评估与咨询。

8、平江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业务范围:为地质环境提供监测保障,地质环境监测、管理、服务,地质灾害监测、评估,参与起草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和标准拟定。

9、平江县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为本单位的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运行提供技术保障;为我县土地管理、矿产管理和测绘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本局系统业务档案的保护、查询、管理工作、对外实行有偿服务;对各种图件的成图提供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