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268号)文件,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加挂岳阳市平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机关核定行政编制8名;组建平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由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管理;平江县环境监测站更名为岳阳市平江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主要职责: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