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23-2026126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3-01-05 14:46:32.0
  • 公开日期:2023-01-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

来源: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2023-01-0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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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pingji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主要是《条例》第二十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机构信息、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环评审批、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平江县政府网(https://www.pingjiang.gov.cn)上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平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从网上下载打印,下载地址:https://www.pingjiang.gov.cn/webapp/pjx/ysqgk/download/table2021.doc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在线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www.pingjiang.gov.cn/webapp/pjx/ysqgk/index.jsp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办理申请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平江县天岳开发区新育才西路67号

邮政编码: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23589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