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三墩乡人民政府
平江县三墩乡戴市村桂香组 0730-6729117
陈飚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郑敏智 联系电话:0730-6729117)
协助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鞠鲁平 联系电话:0730-6729117)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社会工作、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收集上报群众需求信息,设置志愿服务项目;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督查督办、巡察整改等工作。
(三)民生事务办公室。(负责人:艾基成 联系电话:0730-6729117)
负责科技、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承担本辖区数据管理、行政审批、“一枚印章管理审批”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吴宇航 联系电话:0730-6729117)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司法、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0730-6729117)
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水产、林业、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二、下设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毛杰成 联系电话:0730-6729117)
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宣传,落实各项火源管控措施及早期处置工作,落实乡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辖区植树造林,落实上级下达的营造林任务,协助林业部门开展森林资源保护、资源管理、产业开发、林业惠农补偿资金兑付等工作,协助做好各类林业图斑问题整改工作。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钟昂 联系电话:0730-6729117)
负责承办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民族宗教、市场监管、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整理、转办等,承担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城市管理、农村住房建设设计施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事务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李顺南 联系电话:0730-6729117)
宣传贯彻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合法权益,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建立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动态管理并协助数据采集、资料汇总分析。:收集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及跟踪服务。常态化走访退役军人,节日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帮扶解困和思想教育。协助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转移及档案交接,推动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处理来信来访,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及矛盾化解。涵盖优待证申办、光荣牌悬挂、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等事务性工作。发布志愿活动信息,组织退役军人参与公益服务,传递正能量。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顾青松 联系电话:0730-6729117)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等有关规定,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住房建设、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动物防疫、水利、应急管理、消防、交通运输、民政、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本乡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五)财政所:负责人:袁竞成 电话:0730-6729117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编制草案并组织执行,村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村级账务事务工作。财政所实行县与乡共管,编制人事关系暂隶属于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