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上级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以及对《预算法》的贯彻,围绕乡镇发展的主要目标,2018年我镇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乡镇发展、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关注重点税源,依法有为组织收入,促进财政持续增收。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预算法》总则中规定的“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20字原则,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保有压编制预算如下:
一、2018年财政收入计划 3028.97万元
(一)财政补助收入 829.34万元
1、预算内编制核定基本补助816.05万元
2、预算内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3.29万元(村级转移支付及运转经费县直拨各村)
(二)体制结算补助收入530.2万元
1、定额结算补助均衡性公用经费58.2万元
2、其他结算补助税收分成62万元(按2017年基数)
3、 村级转移支付及社区运转经费 410万元
(三)其他收入 1669.43万元
1、国土、城建收入 829.43 万元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
2、计育收入 40 万元
(社会抚养费征收收入)
3、争项争资收入 800 万元
二、2018年财政支出3028.97万元
2017年1月,本单位共有人员数为111人。其中:政府机关27人;财政所9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13人;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办7人;水务管理站2人;规划建设管理站6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2人;林业工作站7人;机关退休人员16人;村官2人。
(一)基本支出719.06万元(由县财政保障)
⑴、工资福利支出633.24万元
1、基本工资269.16万元(由县工资统发中心按月发放)
政府机关78.87万、财政所22.74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68.5万、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站20.61万、林业工作站23.15万、水务管理站5.45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34.91万、规划建设管理站14.93万
2、规范性公务员津补贴及绩效工资118.33万元(含乡镇工作补贴)
政府机关68.17万、财政所14.16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0.29万、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站7.87万、林业工作站3.23万、水务管理站2.44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6.59万、规划建设管理站5.58万
3、年终一次性奖金(增发1个月工资) 22.43万元
政府机关6.57万、财政所1.9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5.71万、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站1.72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91万、林业工作站1.93万、水务管理站0.45万、规划建设管理站1.24万
4、绩效工资 97.8万元
财政所5.52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0.66万、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站7.55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1.53万、林业工作站13.83万、水务管理站1.61万、规划建设管理站7.1万
5、社会保障缴费(五险一金)125.52万元
政府机关40.94万、财政所10.39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30.03万、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站9.08万、林业工作站10.04万、水务管理站2.41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15.74万、规划建设管理站6.89万
⑵、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5.82 万元
2018年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是在《平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压缩10%
1、办公费 18.4万元
机关所有办公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归口管理,财政定点采购镇长审批,1000元以上必须先征得镇长同意,各种大件办公物资采购,必须由财政所,办公室共同到场采购。
2、印刷费 3.32万元
所有文印资料及宣传制作在镇专门文印室打印和制作,由党政综合办归口管理,办公室严格把关,必须先征得办公室主管同意后方可印刷或制作,严禁铺张浪费随意签单,财政只负责报销办公室指定专人经手的签单业务。
3、水、电费 2.64 万元(含路灯电费)
用水用电本着节约的原则,人去关水熄灯,费用由财政列支。
4、办公电话及网络服务费 2.91万元
5、交通费 13.69万元
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公务出行活动,不再报销交通费,各线工作原则上在本镇范围内工作不租车,因救灾应急、森林扑火、防汛处险、上级检查、全镇督查等镇级集体活动,由主管机关的负责干部统一调度安排安全监管车辆,一台车不够的报镇长同意,可以增派车辆,赴省、市办事用车按以往惯例费用包干,由各线主管向镇长申请同意,办公室当日登记并开具用车审批单结合税票报账,所有用车安全由车主负责。
6、差旅费 2.87万元
按《平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平政办函)[2014]136号)执行
7、维修(护)费 1.18万元
8、会议费 4.96 万元
9、培训费 6.79万元(财政代扣2.7万元)
10、公务接待费 6.32万元
接待标准:工作餐每桌100-120元;接待餐每桌180-260元。特殊来客需要提高标准,由办公室请示书记镇长确定。村干部来镇办事和镇干部一同就餐,伙食费由镇财政负责。村干部8人以上由办公室统一按工作餐标准安排就餐。禁止公款接待烟酒报账,食堂按月结账。
11、工会经费 5.39万元(财政代扣2.15万元)
12、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吊唁、赞助等)1.2万元
13、福利费 16.15万元 (财政代扣)
⑶、预算内项目支出168.48万元(由县财政保障)
1、公用经费补差122.9万(其中办公费补差13万、会议费补差20万、印刷费补差24万、差旅费补差10.9万、公务接待费补差15万、维修费补差10万、交通费补差10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补差20万)
2、规范性离退休工资及津补贴(按标准由社保基金发放)
3、在编在岗人员住房公积金 32.29万元
4、工伤民工补助(14人) 3.88万元
5、民政农村社会救济及义务兵优待 5.79万元
6、其他生活救助3.62万元
(二)项目支出万2141.43元
⑴、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69.2万元
1、各线办工作经费按实报账
2、各线工作考核及办村工作 90.6万
主要整合绿富双羸目标管理、重点项目建设津贴、政法先进绩效考核
3、计生投入 55万元
包含计生对象手术并发症等补助,具体方案由计生办自行拟定。
4、村级转移支付及社区运转经费 410万 (县财政直拨各村)
5、教育投入经费 38万元
6、武装工作经费 2万元
7、防疫工作经费 1.6万元(含禁渔经费0.5万)
8、对派出所、畜牧站、司法所等单位补助14 万元
其中:派出所8万;畜牧站2万;司法所2万;交警队2万
9、配套就餐伙食费补贴 36万元
10、配套在编在岗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差(按工资和津补贴的12%缴纳)22万元
⑵、债务利息支出 47.83万元
⑶、债务还本支出 216.5万元(单位40万、置换债务176.5万())
⑷、基本建设支出 890万元
1、镇综合服务平台装修搬迁 540万元
2、三市汽车站建设项目100万元
3、肥田集镇路网续建 140万
4、集镇文化小广场建设 80万
5、办公设备更换及购置30万元。
凡添置各种办公财产(不含低值易耗品)必须先申报、审批后方可购买,大额支出按流程申报。所有添置的资产1000元以上的,必须到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员处领取固定资产添置表,由镇长审批,随同发票方可报销;单笔超过10000元的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
(5)、其他支出 317.9万元
1、党建组织工作经费 10 万元
2、平安创建、禁毒、综治民调 30.7万元
其中:禁毒经费10万元(含教育宣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
3、精准扶贫工作经费 50万元
4、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经费 3万
5、早稻粮食生产经费 8万元
6、环保及环境卫生整治 80万元
7、防汛抗旱 5万元 (其中防汛3万;抗旱2万)
8、村干部进保及廉政离职补助 8万元
9、森林防火 3.5万元
10、村务公开经费及集中汇审经费 2.7万(1000元/村)
11、人大工作经费 2万元
12、纪检监察经费 3万元
13、安全生产经费 (食品7万、药品3万) 10万元
14、地质灾害经费 6万元
15、河道整治经费 8万元
16、协税护税经费 6万元
17、“空心房”整治经费 25万元
18、团委、妇联、文化及统计工作经费 7万
19、乡村振兴经费 30万
20、其他不可预测、预留经费 20万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补充说明:
1.预算收支增减说明:
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3028.97万元,较2017年增加876.8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29.34万元,较2017年增加126.04万元;体制结算补助收入530.2万元,较2017年增加416.9万元;其他收入1669.43万元,较2017年增加333.93万元。
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302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06万元,较2017年减少2.6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5.82万元,较2017年减少106.05万元;项目支出2141.43万元,较2017年增加711.02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719.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33.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82万元。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安排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6.32万元,公务用车费13.69万元,公务出国经费0元,会议费4.9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除站所外,机关所有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归口管理,财政定点采购,超过定额以上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6.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空表说明:无。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镇重点项目共1项,为三市镇综合服务平台-机关食堂建设项目,该项目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设综合服务平台往来科目核算。该项目于2018年10月竣工,总建筑面积3696.67平方米。因项目建设和使用需要,对原有设计部分变更,共增加造价100.14万元,其中桩基部分57.44万元,其余建筑、装饰、安装增加4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