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3/2023-2116996
  • 发布机构:浯口镇
  • 生成日期:2023-09-27 15:26:27.0
  • 公开日期:2023-09-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浯口镇“五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浯口镇 2023-09-27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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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建锋同志在郴州嘉禾“5.27”案件调度暨“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市“双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平安办《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防范恶性刑事案件的通知》(岳平安办〔2023〕7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防范各类恶性案(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结合《平江县“五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县平安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防未成年人性侵、防民转刑、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亡人交通事故、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五防”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把防未成年人性侵、防民转刑、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亡人交通事故、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五防”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全镇遏制防范恶性刑事案件发生,压降非正常死亡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确保我镇恶性刑事案件同比明显下降和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二、攻坚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6日-7月7日)

  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专员,根据本方案的工作任务要求,促进思想行动再对标、再看齐。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8日一7月12日)

  各村(社区)、成员单位通过微信群、电子屏、村村响、宣传标语横幅等各类宣传媒介,全面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阶段(7月13日-9月10日)

  对照重点整改任务,举一反三,逐条逐项抓落实,并规范相关台账资料。

  第四阶段:整改提升阶段(9月11日-9月30日并长期坚持)

  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对整改工作情况认真梳理总结,挖掘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防未成年人性侵。各村(社区)要迅速建立留守儿童、辍学儿童(18 岁以下)、严重不良行为儿童(早恋、打架斗殴、偷盗行为等)、单身男性、精神障碍患者、有卖淫嫖娼前科人员等台账,落实镇、村(社区)二级“护蕾”监测人定期走访制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净化社会环境,镇村干部要上门入户为群众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加强重点时段(节假日、寒暑假等)、重点区域巡逻防控,提高群众安全感。学区要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机制,加强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时送读春雷学校。派出所要对网吧、酒吧、KTV、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进行月检查、季教育,对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场所,一律倒查追责,对经营法人从严处理。派出所、法院要严厉打击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并强化 “三书一函”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整改、漏洞堵塞。镇纪委对涉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案件一律倒查追责。社会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妇联、镇关工委等要对被害人及时提供多元救助。妇联要推进平安家庭规范化建设,对未成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树立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从业查询和数据摸排,强化风险防控。各单位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渠道开展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并进一步加强统筹联动,共享信息资源,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案件多发的单位由镇纪委严格追责问效。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与应急管理办、平安办

  责任单位:“利剑护蕾”成员单位、未保办、各村(社区)

  (二)防民转刑。充分整合镇村力量,组织党员干部、村干部、民(辅)警、网格员、调解员等进村组、进家庭,深入细致滚动排查婚恋家庭、邻里矛盾、劳资债务等矛盾纠纷,建立台帐,并跟进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广泛组织治保员、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参与平安建设志愿巡逻,提升对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现、防范、处置能力。紧盯积怨较深的突出矛盾和扬言报复社会、自伤自残等各类异常苗头信号和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等人员,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及时化解怨气、戾气。做好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严格落实“包保”措施,严防漏管失控。派出所要全面落实“打防管建控”等各项措施,加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人员密集场所治安防控,加大对枪爆物品、管制刀具等源头管控和流向管控,强化联合巡逻,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各村(社区)要对近3年重点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建档,逐案研究剖析重点难点问题,对尚未解决的信访案件,开展集中攻坚行动,谨防矛盾纠纷激化,引发 “民转刑”案(事)件。各村(社区)要积极推广“群英断是非”工作法,最大限度降低信访量、诉讼率。

  牵头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社区)

  (三)防电信网络诈骗。各村(社区)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力劝返核减滞缅人员,建立滞缅人员摸排和管控工作台帐,对滞缅人员尚未“清零”的村(社区),按照“乡镇长+辖区派出所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滞缅人员家属”的模式组建工作专班,赴云南劝返,做到滞缅人员未“清零”,工作专班不解散。充分整合全镇综合力量,充分发动党员干部、网格员和社会力量,以实名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微信、微博、抖音平台“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为引导,深入开展反电诈宣传,警示引导群众提升识骗防骗和不参与诈骗的意识。组织干部、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进社区、进小区、进村组、入农户,开展“无诈社区”“无诈小区”“无诈村居”“无诈屋场” 等创建活动。对涉诈重点人员管控,采取“一人一档”,由社会建设与应急管理办、村(社区)及派出所实行三级管控,明确管控具体责任人,确保不发生出境和不从事电诈犯罪等行为,如出现漏管失控情况将倒查追责。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社会建设与应急管理办、各村(社区)

  (四)防亡人交通事故。交警五中队联合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每月组织开展2次以上集中清查行动,严查违法载人、违法超员、超限超载、酒驾、毒驾、醉驾、无证驾驶及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和摩托车、电动车不注册、不上牌、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酒驾、醉驾问题要落实“一案四清查”制度,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提高法治威慑力。交警五中队要定期清查“客危货校”等重点车辆隐患、不合格驾驶人,做到每月滚动清零。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村级主干公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现问题隐患每月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交警五中队、交通执法六中队

  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五)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严格落实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动态评审责任机制,在每年集中评审的基础上,各村(社区)每季度要对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回头看”,动态调整管控、收治名单,确保“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对居家治疗的 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五包一”责任,包保民警每月一次、办村干部每月两次、村干部和村医每周一次上门随访并督促用药。对有危害社会可能、又不接受强制医疗的由派出所对接县公安局出具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县检察院,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社会综合保障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救助职能,安排专项资金,对特困、重症、残疾精神障碍患者给予重点救助。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与应急管理办、平安办

  责任单位:社会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司法所、财政所、瓮江法庭、派出所、卫生院、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浯口镇“五防”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和人大主席、政法委员任副组长,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平安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指挥调度,建立工作专班,严格督查督办,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跟踪、有成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组织开展“五防”行动的重要环节,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平安志愿者、义务巡逻员等参与“五防”百日攻坚行动,提升实效。要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奥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单位每月20日前向镇平安办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五防”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千分制”考核,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调度、调研、明察暗访,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发生相关案(事)件,引起重大负面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五防” 百日攻坚行动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