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根据《国
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5) 18号)和《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清源”、“静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切实解决当前我镇面粉熟食加工行业流通、餐饮、畜牧水产、散装白酒、禽肉屠宰、农副产品、冷冻食品中存在的区域性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严厉打击在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量超范围食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促进我镇食品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不出食品安全事故,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201 6年5月11日至201 6年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浯口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波任组长,党委委员古成林、卫生院院长喻祥云任副组长,江韬、向利勇、刘雄辉、朱伍军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安全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调度。
二、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为: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黑作坊”、
“黑窝点”企业,201 5年以来省食药局监督抽样产品不合
格的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
超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生产加工场地脏、乱、
差的现象,加工企业废弃油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
货台账、索证索票情况,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小南杂店、小餐馆、旅游
景区。
三、工作措施与步骤
(一)工作措施
坚持“重典治乱、标本兼治”原则,采取“全面查、严打击、广宣传、构共治”等措施,持续打好农村食品安全“攻坚战”。本次整治由浯口镇党委委员古成林牵头,镇安全办抽调2人,浯口卫生院抽调2人,派出所抽调1人,综治办抽调1人,学区安保主任,镇党政办抽调1人对我镇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省、市监督抽样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整改后由整治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吊销其证照。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企业坚决取缔,对阻扰和对抗执法的,公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对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二)工作步骤
1、动员宣传部署阶段(2016年5月11曰至5月31日)。
根据镇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
方案,召开各类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安排部署。
2、摸底排查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村(居)委会完成对本区域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告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主动拆除生产设备,同时将摸底调查情况按(附表)填报上报镇安全办。
3、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通过对严格整改复查,严格现场巡查,严格监督抽查,严格查处案件,严格公开曝光,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4、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201 6年10月31日)。对本次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进行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不合格食品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完善举报奖励等制度,确保长效、常态监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不能达到预期目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责任单位要紧紧抓住本方案中所明确的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3、严格督查和责任追究。对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
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或较大企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村(居)委会,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加强沟通,畅通信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
义、措施和成效,2016年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上报镇安全办。
2016年5月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