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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来源:岳阳市政府网 日期:2013-06-17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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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公路局

18个工作日

破损公路赔(补)偿费和占用费:占用补偿费:8000元/延米(国道)、5000元/延米(省道)、3000元/延米(县道)、其他临时性占用公路的(以一年为限)按实际占用天数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公路补偿费;造成公路路面、路肩和公路用地损毁的赔偿费:按湘价费[2002]44号执行。

8882086

862337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因特殊需要,拟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事项办理

一、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三、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字(2002)44号)文件规定,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受理-审查-决定-公示与告知

一、申请报告;二、由申请人填写《湖南省公路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申报审批表》;三、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和设计资料;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施工说明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五、县(市)、区、处路政管理部门实地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