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办事程序
一、参保程序
1、参保单位工作人员首次投保时,先由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持县编委开出的《列编通知单》并与其人事档案一起交由业务员审查,然后 交信息员进行登机处理。
2、业务员将已审核的《**年*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通知单》一份交财务员,由财务员在每月的下旬向参保单位的开户银行进行委托收款。
3、所缴基金到账后,财务员书面通知业务员,业务员按照通知登账、建卡。
二、支付程序
1、 参保单位的离退休(职)人员,先由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离退休(职)人员花名册》,并与其人事档案一起交业务主管审查,业务主管对已审核的基本养老金进行登记,然后交信息员进行登机处理。
2、 业务主管根据参保单位缴纳养老金的情况,在每月25日前核出应支付参保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数额,填好《养老保险金支付审批单》交财务主管审核,再由领导审批。
3、 财务员按领导审批的养老保险金额,通过银行划转到参保单位的指定账户或由银行划转到离退休人员的账户上。
4、 财务员将已支付的《养老保险支付审批单》一份交与业务员,由业务员进行登账、建卡。
三、异动程序
1、 参保单位因人员增减或工资发生化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机关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先分别填写《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异动情况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申报单》随同有关资料交业务员审查,后交信息员进行录入处理。
2、 信息员根据资料情况做出相应的参保、停保、转移及缴费基数审核等操作程序,并打印出相应的单据交业务主管审核。
3、 业务员填写《养老保险金支付审批单》交财务主管审核,再由领导审批。
4、 财务科通过银行将转移基金划转到对方社保机构开户行的基金帐户上,然后将《养老保险金支付审批单》交信息主管登账、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