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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来源:湖南省政府网 日期:2018-03-02 23:3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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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县卫生局

 

申办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具单位、会计事务所资质证件复印件;

5、规章制度;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调令或劳动合同书及复印件;

7、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

8、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9、《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请表;

10、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及复印件;

11、消防部门的验收意见;

12、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质量检测报告;13、医疗机构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14、受理卫生行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窗口初审-专家现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发证

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