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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损害县、乡级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县、乡级公路上行驶审批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8-03-01 09: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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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可能损害县、乡级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县、乡级公路上行驶审批

许可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许可对象:因特殊需要,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许可条件:

一、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二、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三、对公路造成损坏的,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字[2002[44号)文件规定,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申请人填写的《岳阳市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申报审批表》;

二、车辆行驶证;

三、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方案;

四、县公路所路政管理部门实地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许可费用:不收工本费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交通局路政管理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交通局路政管理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规定的,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派员进行现场勘查,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勘查图》,交路政科负责人复审。

(三)时限:5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审查申报材料。

2、对符合标准的,写出书面意见,报县主管领导审定。

3、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退件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时限:5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县交通局主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予以许可的意见。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时限:5个工作日

四、公示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交通局路政管理人员

(二)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通过审批的,由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并对许可结果进行公示。

2、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10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交通部《交通行政许可监督及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平江县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730-6222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