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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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平江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平江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标题: | 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
来信人: | 微信用户 |
来信时间: | 2023-10-09 17:04:37 |
内容: |
咨询2023年平江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
回复部门: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3-10-10 14:57:29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关于《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留言收悉。平江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办公室立即转交县民政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民政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告知当前平江县的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650元/月、500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分别为10140元/年、6500元/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等级分别为517元/月、258元/月、155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为80元/月,散居孤儿孤儿按照11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保障,困境儿童保障标准为1200元/年。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平江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