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时期。把握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要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这是我县“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根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发展机制创新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平江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情况总结
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围绕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文化遗产、文化产业、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
为夯实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文化设施落后的状况,我县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推进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进行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县乘着国家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劲东风,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完善对以下七大工程的建设:
1、群众文化活动广场:2013年我县投资6000万元建成一个面积87000平方米的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加上2008年扩建的9288㎡的彭德怀铜像广场,同时还新建了沿江风光带及10个街边游园,县城区室外公共文化活动面积达到15万㎡。同时,全面先后建成乡镇文化活动广场12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376个,乡镇文化活动广场面积达16万㎡。
2、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1998年建成开馆,占地面积7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展览面积1280平方米。拥有“英雄湘鄂赣——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历史陈列”、“平江英豪”、“人民公仆”、“英烈风范”“苏振华将军生平业迹展”等五个专题陈列,2009年列入国家第二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名单,2012年我县投资260万元对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进行了维修改造和园林绿化,并完成了《苏振华同志生平业绩陈列》布展建设,2014年投资1300余万元完成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提质改造工程,新辟了《英雄湘鄂赣——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历史陈列》展览。自2009年以来实行常年对外免费开放,年均接待参观16.3万人次,是我县重要的窗口服务单位。
3、图书馆:2011年投资42万元对图书馆进行了全面维修、设备更新、书籍添置;2012年自主完成了自动化借阅建设,所有书目录入电脑,图书管理、采编、借阅完全自动化;2013年投资30万元进行了书籍补充,并顺利通过国家一级馆的复查验收。自2011年10月以来实行了常年免费开放,年均接待读者11.8万人次,2012年第三次连续被评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同时,还自主创新成立了“益书共享俱乐部”,年均收集社会闲置图书1300余册,实现了与社会的良好互动。截止目前,县图书馆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外借室、期刊报纸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古籍收藏室、地方文献室、电子阅览室,建成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
4、文化馆: 2012年投资32万元对文化馆原办公楼进行了修缮、改造,添置办公设备5万元,现设有多功能厅、学习室、非遗展厅、展览厅、舞蹈排练厅、辅导与培训教室、计算机网络室,2011年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被评为国家二级馆,同年对外实行免费开放,每周开放五天,年均接待展览参观及免费辅导培训等近2000人次。
5、乡镇综合文化站:“十二五”期间先后建成2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每个乡镇文化站中央投资20万元,省财政配套4万元,配套设备8万元,书籍4万元。每个站使用面积均达350平方米以上,总建设面积将近1.2万平方米。并于2012和2013年完成所有乡镇文化站的设备配备,现每个乡镇文化站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投影仪、音箱、摄像机、数码相机、音响器材等设备,成为了繁荣乡镇文化的重要阵地。近两年又新建乡镇文化活动广场10个,完成了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音响器材配套,启动了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提质改造工程建设。
6、农家书屋:在“十二五”期间建成824家农家书屋,共免费配送各类实用图书130万册、实用光碟7.8万个、书柜2450多个、阅读桌椅780多套、报架850个,实现了我县100%行政村建有农家书屋的目标。所有农家书屋按“六化”标准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完备,每周保证五天以上向群众开放。同时,2013年还对763家农家书屋进行了书籍补充,近两年共建成村级文化活动中心288个,完成农家书屋书籍补充763家
7、平江县文化艺术活动中心:2013年,投资150万元进行了该项目的调研论证、立项等前期工作。2014年年底启动了县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的规划设计、项目申报等工作,计划今年下半年正式动工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
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文化发展成果真正惠及民众,不仅需要我县推陈出新,大力发展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事业,而且要扎根民众,使来自于民间的文化真正回归于群众,通过文化活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
近年来,我县积极开展“演艺惠民”“送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每年春节期间,文化部门都要派出书法、音乐、舞蹈、戏曲、小品等专业演出人员下到27个乡镇开展了送歌、送戏、送春联活动。2010-2013年文化部门组织“轻骑队”下乡演出1800多场次,巡回放映电影达30000场次,基本实现每一行政村(社区)每月看电影1场以上。“十二五”期间年均完成“送戏下乡”演出近200场次,全县人民每年观看各种戏剧、文化活动演出3次以上。共赠送各类图书资料64.5万余册。2013年度“送戏下乡”的一个主题活动“乡村大课堂”,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中央电视台第七套节目及湖南经视的采访推介。
在使文化成果真正惠及民众的同时,我县坚持人民为主体的原则,并从群众文化中汲取营养,积极举办各类主题文化活动。每年县、乡、村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近3000场(次),基本实现每一行政村(社区)每年组织群众文化活动3次以上。成功举办了“保护母亲河”广场文艺演出、“克丽缇娜之夜”(2011年度春节联欢晚会)、 “幸福之光”春节焰火晚会(2012年)、“幸福康年”春节联欢晚会(2012年)、“激情山水·自在平江”省旅游博览会主题日演出(2013年)、平江县首届文化旅游灯会节(2014年)、《共和国不会忘记》平江失散老红军肖像摄影展(2014年),第九届“蒲公英”奖少儿艺术大赛、“欢乐潇湘·幸福岳阳·神奇平江”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群众广场舞蹈大赛、“百姓舞台”、“一元剧场”、“乡村大课堂”、“群众大课堂”、“平江好声音”卡拉OK电视大赛、拔河电视大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600余场。2012年还组织举办了苏振华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杜甫诞辰1300周年座谈活动。2011年组织举办的首届群众广场舞蹈大赛,60支城乡队伍2000多人参与比赛,活动开幕式万人齐舞,活动盛况空前,掀起了城乡广场舞的热潮。同年,还组队参加了中央电视台“闻鸡起舞”栏目广场舞节目录播和湖南第二届全民健身艺术节广场舞蹈大赛,并囊括大赛全部金奖。2013年的“欢乐潇湘”系列群众文化活动,400多支队伍6000余人次参加,并取得了省市七个奖项。花鼓戏剧团参加长沙市民俗艺术表演荣获二等奖。这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生动展现了地域文化特色和民俗风情,极大丰富了城乡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人才的建设,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和文艺创作工作,提高民众文化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我县制定出台了平江县“十二五”时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县财政年均安排专项的文化人才队伍培训经费18万元,每年组织开展乡镇文化专干培训、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花鼓戏、皮影戏、九龙舞、广场舞等培训12期以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在职职工每年参加2期10天左右的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集中培训2期,时间6天以上。所有乡镇文化专干专职专用,全部有编制,工资、津补贴等全部按政策发放到位。各行政村、社区均有1名以上文化管理员,其工作补贴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并在2014年全面启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工作,自主探索建立的“派、选、兼”的人才选录方式得到省、市的肯定,“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在推进基层文化服务与管理、培养发展基层文化队伍、丰富基层文化活动方面创造性开展工作,有力的推动了全县的基层文化事业发展。
[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大]
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我县以贯彻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每年安排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30万元。
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一是认真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后续工作,对361个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5处,报送国家级、省级、市级共6个非遗项目的数据、资料和标本进行了清理、归纳和汇总,。并完成了平江起义纪念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二是认真开展文保单位申报工作,2011年共有向钧烈士故居等7处单位获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中共平江县委旧址获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完成了保护规划和修缮方案的设计,现正在接受评审。同时,近两年还成功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传习所2处,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平江起义旧址、中共平江县委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1处。所有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四有”标准规范管理,保存现状较好,近5年未发生不可移动文物被破坏、损毁的责任事故。三是建立严格的馆藏文物登记、保管制度,馆藏文物档案健全。同时不断加强文物执法保护,近年来对省保单位方氏宗祠周边村民违章建房、向家镇新石村在生产建设中发现战国古墓葬、安定镇工业区在城镇建设中发现东周墓葬群、长寿镇移民新村发现地下文物进行了及时处置,共追回出土文物30件(套)。近5年来,未发生馆藏文物或考古工地文物被盗、丢失、损毁等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加大力度对文物进行维修保护,2014年借助湘鄂赣省苏区论坛在我县举办的平台,完成了新四军平江通讯处旧址的维修和陈列布展以及湘鄂赣省苏维埃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旧址、湘鄂赣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驻地旧址等湘鄂赣苏区论坛主要参观接待点的落架维修;并通过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引资2000万元进行电影《共和国反腐枪声》的拍摄和李六如故居修缮,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完成了省保单位杜甫墓祠、向钧烈士故居的抢救性维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建成了“红色记忆馆”和“民俗展览馆”,制作了省保单位李六如故居、张岳龄故居、看樑大屋修缮方案,完成了三阳乡狮岩村南北朝时期古墓葬、板江乡明代古墓葬的抢救性发掘,安定镇工业新区文物抢救性发掘项目正在进行,对长寿镇、瓮江镇发现古墓葬事件进行了及时处置。
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一是认真开展普查,2010年组织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系统普查,普查项目涵盖16个门类,走访传承人12人,收集实物160余件,拍摄项目录像资料42小时,照片278张,记录文字资料400万字,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认真开展非遗资料收集整理,2011年组织编辑出版了《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该《丛书》共分《平江方言》、《平江灯戏》、《平江皮影》、《民歌山歌》、《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文学》七卷,收录有史以来在平江境内口头传承和文字传承的文化艺术类非物史料、作品等约200万字,充分展示了我县历史文化的深厚积淀和独特景观,是平江有史以来最为系统全面的文化丛书。丛书的出版发行对保护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弘扬发展传统文化具有深远的意义。三是积极进行非遗项目申报,组织开展各级非遗保护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评审、申报工作,2012年度《平江皮影戏》成功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幕阜拳·械·气功》的传人李良兴成功申报为第三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九龙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项(平江花灯戏、平江民歌、平江皮影戏)。四是建立保护机制,年均开展非遗保护宣传活动4次以上,县非遗中心建立了非遗知识宣传专栏,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全面开展“数字化记录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并帮助建立了九龙舞传承保护基础、花鼓戏传承保护中心。这些保护基地既开展非遗知识的宣传、展示,也定期组织开展知识讲座、培训、传习等活动,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保11处,市保18处,馆藏文物1191件(其中国家一级4件,二级10件,三级232件),不可移动文物361处;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1项、省级3项、市级2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市级4人,市级非遗传习所2处。
[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平江县依托深厚的文化底蕴,发挥人口大县、文化大县的优势,深挖文化资源潜力,积极招商引资,不断完善发展规划,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为创新文化发展的模式,平江县文广新局组织成立了平江县文化产业公司,并研究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全面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积极探索我县文化产业发展思路,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文化与商业联谋活动,通过引进演艺、讲座等,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2011年组织编制了《平江县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建立文化企业帮扶制度。近三年共争取资金300万元扶持天健包装厂、革平彩印包装厂等扩大再生产。2012年引进的总投资1700万元的华厦国际影城,年实现票房收入170万元。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近10000人,文化产业创税近1亿元,文化产业总产达7.3亿元
二是为认真做好文化市场服务工作,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力度,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我县严格执行“阳光审批”、“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机制,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窗口人员、经营业主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以“严查黄非,反动政治性出版物,净化市场环境”为主题的“扫黄打非”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文化产业普查,对全县文化企业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将建立文化产业数据库;将文化产业扶持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选取一批优秀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积极寻找政策支持,选取优势文化产业项目申报进入上级储备项目库,以争取上级扶持资金。
[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做出了部署,明确指出了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近年来,我县继续加大投入,保障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馆一站”全面免费开放。图书馆年均免费借阅图书10.3万册次,接待读者11.8万人次。文化馆年均接待学习、参观6470人次,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20场次,指导县直单位、企业、社区、乡镇筹办文艺活动40多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平江起义纪念馆年接待国内外观众20余万人次,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年接待参观游客近15万人次。全县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2011年实行对外免费开放,年均开展服务100万人(次)。
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全面建成。2010年投资70万元完成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的建设,支中心分电子阅览室、中心机房、多媒体功能厅三个部分。年接待人员近3万人次。2011年建成643个村级站点,村级站点覆盖全县27个乡镇100%行政村,服务全县近百万人民群众。
影剧院和花鼓戏剧团的转企改制。2012年全面完成影剧院和花鼓戏剧团的转企改制,单位全面实行企业化管理,人员严格绩效考核。转企改制两年来,花鼓戏剧团和影剧院均实现了经济收入的较大增长。2012年花鼓戏剧团因在全省率先完成转企改制,被省委宣传部评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同年得到湖南卫视题为《峰回路转会有时》的专题采访。2013年花鼓戏剧团自主创作的花鼓戏剧目《洞庭风·相思债》荣获湖南省“欢乐潇湘”比赛二等奖,并因转企改制后成效突出得到湖南卫视新闻联播的专题报道。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发展“文化强县”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强化文化引导功能,推进文化创新发展,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发展的具体举措,更是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我县文化事业发展卓有成效。但从总体来看,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尽管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关心文化工作,但因平江是个贫困县,财政投入仍十分紧张,文化事业经费受财政收入限制较大,使我们在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及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较大的困难。一些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文化服务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乡镇虽然建有乡镇综合文化站,但有些地域偏僻、人口较少的乡镇因当时认识不足、建设经费短缺等原因,建设标准不高;有些人口规模大的乡镇,因建设规模不大、规划不合理等原因,发展还不够均衡。
[职能部门转变职能不够]
2011年,我县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将原文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合并成文广新局。但有名无实,只能未按要求划转,仅仅是将文化市场这一块分出去,单独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这样做,无形中造成文化市场两家管理的混乱局面,影响了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包容性发展不够]
我县作为文化大县,历史底蕴深厚,拥有许多历史文化古迹、民俗文化等资源,这种类型的文化产品,因为它的地理优势,不容易被模仿和复制,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性。但是因为没有良好的市场运作模式,开发利用和宣传推广力度不足,影响力和辐射力有限,没有将其发展成成熟的旅游产业,造成资源浪费。
[对传统文化,地方文化挖掘传承不够,文化产品推陈出新少,城乡差异大]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愈来愈多的城市人口开始涌向农村,进行各种农村体验式旅游,我县农村不仅具有山清水秀的地域优势,更有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但却没有积极开发利用起来,没有将传统文化与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创新形式充分结合起来,文化原创能力和市场增值能力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