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平江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职责职能作用,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方位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召开全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会,成立了《平江县统计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岳阳市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纳入全局集中学习安排,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促使本局职工树立正确的亲子观、育人观,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二是到社区、帮扶村开展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3月17日,局机关党支部到洪家塅社区开展“利剑护蕾”五防教育宣讲活动,为社区的孩子们上了一堂《儿童性侵防治教育》的安全教育课,新闻被县政法委及澎湃网转发报道。三是做好家庭监护支持指导工作,为本局干部职工12岁以下的子女购买指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书籍,帮助他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三、做好调查研究。根据省统计局的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完成村表样本指标报表,及时发布全县各乡镇人口状况及年龄结构情况,为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依据。同时,结合七人普资料,整理提供未成年人分性别、年龄、健康、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统计资料,为妇联等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支撑。
四、完成监测工作。我局围绕《平江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目标要求,认真收集全县儿童发展相关指标资料,积极开展分析评估,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反映全县儿童发展现状。并安排人员撰写了《2023年平江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报告》,将监测数据与规划目标进行分析对比,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为我县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服务。
五、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一是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律法规、“五经普”工作宣传工作的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到天岳广场、老烈士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二是我局驻瓮江镇塅坪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开展宣传应急救护、防烫伤、防溺水、防性侵、防拐骗等安全知识等入户走访宣传累计5场,进一步增强监护人和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及防护能力。
六、关注留守儿童。局领导班子督促驻村第一书记、驻村队员要切实承担起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任务,摸清了全村的留守儿童底册,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当前,我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科普宣传力度还不够、对健全未成年人相关统计调查制度意见建议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今后,我局将按照《平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要求,加强未成年人相关统计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各项统计指标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更加广泛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确保各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