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服务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突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服务业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搞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情况,既是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平江县重点服务业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努力拓宽服务领域,积极推进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近阶段服务业发展情况
1、平江县重点服务业结构及分布情况
平江县重点服务业58家,其中营利性服务业16家。单从行业来看,我县重点服务业主要包括十大行业,分别是:旅游业、文化产业、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包括农林牧渔业)、教育卫生服务业、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他服务业。
2、1-9月平江县重点服务业情况
2017年1-9月平江县重点服务业企业58家企业,本月预计完成营业收入72429.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2537万元增长了70.3%;其中16家其他营利性企业1-9月营业收入预计 2018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0744 万元上涨了87.9%。分行业增速:旅游与文化产业增速80%以上、交通运输业增速72%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增速50%以上、卫生教育服务业增速55%以上、娱乐业增速78%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速58%以上、房地产服务业增速66%以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速58%以上、其他服务业增速62%以上。
二、我县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自身发展不足。我县服务业发展基础薄弱,产业层次和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服务业项目总量偏少、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服务业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还不强。同时,我县研发设计等服务业领域发展缓慢。另外,仍有部分主管部门对服务业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对服务业企业缺乏有效指导,部分企业统计意识淡薄,少统、漏统情况仍然存在。
2、统计指标未统全。服务业现行统计制度无法满足服务业形势发展和核算的要求,一些新兴行业难以及时全面纳入统计范围,导致未全面反映我县服务业现状。例如:农业服务业经营规模小、散,现代物流业没有一家纳入重点服务业。现我县电商服务业发展迅猛,但纳入四上企业的电商企业甚少。虽然去年以来我们与统计部门加强研究,及时把握住统计制度的暂时性机遇纳入了不少统计单位,但由于统计制度的各项规定,很多工作成效难以及时体现,总体上仍然无法对服务业进行全面、客观的反映。
3、受其他产业制约。工业经济作为“第一经济”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态势,长久以来“重工业、轻服务,重生产、轻流通”的产业结构依然存在,“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步伐缓慢。而服务业不可能撇开一、二产业而独自发展,其比重也不可能一增再增,这势必造成服务业占比等指标提升难度较大。而我县的服务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短时间内要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及占比等服务业各相关数据困难不小。需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新进规模大且有特色代表性的企业。
三、后段工作措施
1、强化培育,优化服务业结构。一是应重点围绕大中型工业企业、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信息服务、电商服务等开展招商活动。着力打造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联带动效应强的行业;二是加大对全县重点服务业和企业进行奖励和扶持鼓励,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到服务业发展;三是必须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产业层次,通过与各地行业组织的联系与交流,提供投融资双方面对面洽谈的平台和机会,引进层次高、带动作用强的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型服务业。
2、强化投入,扩大服务业企业规模。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塑造企业品牌,提升竞争力;二是应加强规划引导、转变机构职能、增强服务意识,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不断扩大其总量规模。
3、加大四上企业申报力度,增大服务业经济总量。根据年初县政府分配的目标任务重点服务业新增是10家,其中文广新局负责新增文化产业企业4家、旅游局负责新增旅游服务业3家、卫计局负责新增医院2家,民政局负责新增其他服务业1家,目前市级申报已经成功。
4、强化考核,全力提高报表数据质量。切实落实新的服务业考核制度,做好季度和年度考核,进一步强化部门服务业工作的地位,充分调动部门开展服务业工作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并将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培育和引进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考核体系,不断强化重点服务业发展的组织保障。同时,应加强服务业统计分析工作和统计监测数据报送,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和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提高报表数据质量,从而全面客观反映我县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5、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年初制定目标。
一是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制,建立“部门为行业统计责任主体,政府统计为业务指导”的工作机制。二是提高服务业联网直报直报率。重点服务业由发改局牵头,搞好全县58家重点服务业联网直报工作,努力完成全面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