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伟雄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平江县“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草案)》和《平江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草案)》,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陈淼、童驾辉、徐教凡、潘如意、姜伟南、何洪武、艾志军、魏移宗、田浩、汪洋、梁金华等县领导参加。
会议审议通过《平江县“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草案)》。会议指出,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手棋”,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大好事。既要高度重视,又要头脑清醒;既要坚定推进,又要务实操作;既要统筹协调,又要突出重点;既要压实责任,又要用好政策,做好“拆、建、管”结合文章,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认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具体要求,是落实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域环境整治的有力抓手,是检验干部作风的重要标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思想认识再深化、履职尽责再细化、工作保障再实化、督查问责再强化,全面落实落细河长制工作,确保“母亲河”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
会议审议《平江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草案)》,明确了“减项、增收、节支、明责、改革、严管”等工作措施。(李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