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伟雄主持召开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相关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江县国有森工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在听取了县林业局的汇报和与会单位的讨论后,黄伟雄指出,我县现有森工林场公益强、贡献大、基础好、困难多,同时实施改革政策依据充分,自身条件具备,外地经验可行,现实迫切需要,要下决心全面推动和强力推进。
黄伟雄强调,全县国有森工林场改革要坚持“三个不涉及”“三个一律”“三个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厘清底数、统一依法评估、统一完善手续、统一依法处置、统一按规返还、统一整合资金、统一化解债务“七个统一”工作要求,处置好国有森工林场资产,全面化解各林场债务。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展林下经济等渠道安排好职工。要在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县国有森工林场改革顺利完成。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平江颐华城项目补充协议》《平江颐华城项目开发范围内市政道路与配套基础设施委托代理建设协议(草案)》及《平江颐华城学校项目合作协议(草案)》。(杨梓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