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擦肩而过”就能造成传播吗?而且是在户外?疾控专家表示,答案是肯定的!
据3月21日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消息,长沙市芙蓉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根据流调发现,该确诊病例蒋某某在3月16日曾与外地来长确诊病例夏某某(于3月17日确诊)(此前报道:夏某某(男,54岁)立案侦查!)在户外公共场所有过短暂时空交集,夏某某与蒋某某均未戴口罩,两者相向而行、擦肩而过,相隔0.5米左右。(详情点击:没戴口罩,距离0.5米被感染!长沙芙蓉疾控发出提醒)
接下来,一张图让您看懂,戴口罩有多重要。
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是切断新冠病毒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
为此,岳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告郑重提醒全体市民,出门必须规范佩戴口罩。通告内容如下:
岳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市民出行规范佩戴口罩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自即日起在全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关镇集镇以及其他人口密集区域,引导全体干部群众出行必须规范佩戴口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疫期间广大市民应养成自觉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学生带头,形成全社会佩戴口罩的文明新风尚。
二、未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车站、码头、超市、农集贸市场、广场、公园、小区、机关、社会团体、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场所。
三、各单位结合文明创建,积极组织志愿者到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劝导群众规范佩戴口罩。
四、公共场所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未戴口罩者入内,强行入内者,先行劝告,不听劝告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废弃口罩须丢弃在专用回收密闭容器内,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放。
岳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