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舆情回应

​平江县公安局关于接受涉互联网黑恶犯罪线索举报的通告

来源:平江发布 2020-05-08 14:39
| | |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风气,根据中央和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整治涉互联网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和省厅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清网风暴”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平江县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3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平江县公安局‘清网风暴’专项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利用网络贷款,实施网络“套路贷”的犯罪团伙。

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的黑恶势力。

3、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4、利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5、利用网络实施黄赌毒、暴力传销、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者详细准确的相关说明,包括截图、交易记录等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1、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互联网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湖南省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2、对于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平江县公安局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30-6235200(全天)

举报QQ邮箱:2238175861@qq.com

邮寄/举报地址:平江县公安局扫黑办502办公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平江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