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关镇城北学校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来源:教育局 2015-11-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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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城关镇城北学校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有序地组织好2015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城北学校2015年秋季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的原则
1、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
2、坚持“户籍所在地”和“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本年度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485人(其中留守儿童托管中心招收45人)。根据城关镇人民政府2011年《关于城区小学学校招生范围的规定》划定区域,我校招生范围为:所有原北街户籍、部分西街与南街的户籍、部分驻街单位子弟。
三、招生录取的程序
(一)报名对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报名在一天内分两类别进行。第一类为户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第二类为户籍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但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父母具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8:00-11:00 下午3:00~5:30(请幼儿与监护人一同前来报名)
报名地点:城北学校在307班、308班教室所开设的报到窗口
(三)报名程序:
1、在城区幼儿园就读学前大班,户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先看《城北学校已核查户籍、年龄信息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名单》,凡榜上有名的儿童请到1号窗口排队报名登记。需交验的资料:小孩户籍页、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榜上找不到姓名、户籍(或监护人房产)在本校范围内且符合入学年龄的幼儿请到2号窗口登记。
报名时需交验的证件:
(1)小孩及全家《户口簿》原件、小孩户籍页复印件1份
(2)小孩《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 份
(3)小孩三年学前教育证明
(4)小孩《预防接种证》原件
(5)小孩监护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局盖章的有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房产证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满为止)
3、凡户籍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生活处理能力较强的适龄留守儿童,要求到校本“留守儿单托管中心”入学的,请到3号窗口登记。报名时需交验的证件:
(1)小孩及全家《户口簿》原件
(1)小孩户籍页复印件1份
(2)小孩《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 份
(3)小孩《预防接种证》原件
(4)县人民医院体检健康证明(无需要特殊照顾的疾病)
(5)小孩三年学前教育证明
(四)录取:学校及上级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正式录取,并将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左右(如核查工作繁重,需延期公布的届时见相关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资格。
(2)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注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的,不保留学位。


平江县城关镇城北学校
二0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