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改河工程)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7]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建设业主为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项目出资业主为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改河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北源村
2.3 规 模:本工程为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改河工程,位于杨梓山106国道以西、建材市场以北,项目河道全长约396米,河道宽度5-8米左右;其中:SL0-027—SL0+000为进口消力池段;SL0+000—SL0+073为明渠段;SL0-073—SL0+348为下游暗涵段,采用双孔钢筋砼暗涵;SL0+211处左侧设一支涵,采用2.0m*2.0m单孔钢筋砼暗涵;出口消力池左侧设一支涵,为单孔4.5m*3m钢筋砼暗涵,计划招标投资约为人民币714.75万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 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改河工程,主要包括进出口消力池,明渠,单孔及双孔钢筋砼暗涵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的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242.230.4/auth/login.jsp)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以及相关澄清与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分中心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6284469。
招标人: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13607409648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15173067766
邮 箱:3483778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