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福寿山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补充通知

来源: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11-1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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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单位:

平江县福寿山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根据部分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提出的问题,现统一以补充通知的形式澄清和修改如下:

1、关于“本项目招标范围”的问题。

答:包括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勘察、设计(含审查通过)、土

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总长度2852米的管网建设,详见本项目技术方案。

2、关于“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问题。

答:本条是指项目设计负责人需要具备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

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也需要具备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问题。

答:本项目在评标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强制要求。在施工单位确定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分中心。

补充通知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和资料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