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原三阳化学农药厂污染土壤治理项目(EPC)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7】3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平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原三阳化学农药厂污染土壤治理项目(EPC)
2.2 项目地点:平江县城关镇三阳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为4.4万立方米受污染土壤进行异地修复治理,主要包括建(构)物的拆除、污染土壤的清挖及运输、污染土壤处理处置、建设负压密闭钢结构大棚等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639.6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5工期:180日历天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0.1款。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拾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工程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18日登录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242.230.4/auth/login.jsp)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特别提示:投标人在下载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时须辩别标段,避免混淆,否则责任自负)。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与答疑均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3日14时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分中心一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环境保护局。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13974009616
招标代理: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4号栋1010房
联 系 人:邹先生、陈先生
电 话:0731-85117733 传 真:0731-8512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