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江县供水枢纽工程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6】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江县供水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团山配水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供水枢纽工程二期-团山配水站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梅仙镇、余坪镇
2.3 规 模:2000m3高位、低位清水池各一只、管理用房、1万吨/日泵房、厂区挡土墙道路等,计划投资约1294万元。
2.4 工期要求:9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高位清水池、低位清水池、综合管理用房、加压泵房、总图工程、设备采购等;详情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建发[2016]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工程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2017年12月11 日~2017年12月15日登录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242.230.4/auth/login.jsp)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与答疑均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1月02日15 时 00 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分中心一楼开标厅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62844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江县供水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 平江县开发区
联 系 人: 付主任
电 话: 139730298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建设局北院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18274023395
邮箱:9355355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