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平江县东兴大道延伸线道路新建工程,根据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现统一以补充通知的形式澄清和修改如下:
- 招标文件中第75页文规定,是否必须由项目经理王力担项目的项目经理,故此此项目是否已经已拟定中标候选人?
答:由于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沿用之前合同中的专用条款模板,未删除合同专用条款项中项目经理的内容,故本项目不存在拟定中标候选人。
- 该招标文件中提到业绩加分条件,但招标文件中只提到业绩予以加分并未提到具体多大的业绩加分,具体哪些业绩可加分?请予以告知。
答: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1类似项目:道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1300米及以上。
- 如遇开标时间延迟,投标保证金是否顺延?
答:如遇开标时间延迟,投标保证金相应顺延。
本补充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和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