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二期(2015年第1批次4#用地)基础配套设施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10-20 09:38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二期(2015年第1批次4#用地)基础配套设施土石方工程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726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平江县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二期(2015年第1批次4#用地)基础配套设施土石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三阳乡金窝村。

2.3      模:挖土方7695.41M3挖石方96296.59M3 填方162471.60M3计划投资约为人民币277.78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 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的挖、运、填、弃土场地,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平江县土石方工程评标定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合计人民币叁拾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1020日~20171024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的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242.230.4/auth/login.jsp)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以及相关澄清与答疑均在标湖南省招标投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628446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址:平江县城关镇

 编: 414500

联系人:吴先生  

 话:13807409258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人:方先生

    话:15173067766

   真:0730-6261398

   箱:3483778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