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江县2013年初中工程建设(龙门中学及团山中学食堂、学生宿舍)项目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招核[2013]46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2013年初中工程建设(龙门中学及团山中学食堂、学生宿舍)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龙门镇、梅仙镇
2.3 规 模:最高四层砖混结构,总面积为3495.5㎡,其中:龙门中学食堂419㎡,学生宿舍1198.4㎡,,团山中学食堂478.1㎡,学生宿舍1400㎡,本项目总投资额约460万元。
2.4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135日历天,第二标段13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龙门中学食堂、学生宿舍建设,第二标段为团山中学食堂、学生宿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市外企业需按岳建发[2013]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岳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均人民币3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请从2013年5月15日~2013年5月1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及以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的证件、入岳登记证(市外企业提供)、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等原件(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5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6284469。
招标人:平江县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童先生
电 话:139740011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0730-6261398